Posts tagged ‘護村’

短片|新春糊士托 菜園滾滾來 大型廢墟藝術節

聲明|菜園村關注組聲明:路權疑難未釋 要求與政府協定遷村時間表

左邊是菜園新村選址。菜園村關注組感謝巡守隊員幾個月來與村民共同進退,令路權問題得以解決。 石崗菜園村關注組就鄉議局主席劉皇發二月九日發言的回應聲明 轉自: 獨立媒體 一) 石崗菜園村民今早從鄉議局處了解到,一直阻礙菜園新村營建的鄉村路使用權問題有望解決。菜園村民對「路權問題」取得突破感到高興,關注組代表村民感謝鄉議局各成員、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的協助。 二) 新界鄉村路權問題非常複雜,菜園村民難以把握,希望鄉議局和政府部門能盡快向村民說明,目前由鄉議局提出的處理方法,如何能在法律上確保菜園村民可以永久 使用該鄉村道路,不會因新形勢出現而改變。村民擔心的問題包括,1) 如果鄉村道路地主只是跟該名「善長仁翁」或鄉議局簽署協議,卻沒有菜園村民參與,那是否代表菜園村民的道路使用權將受制於該「善長仁翁」或鄉議局? 2) 由錦上路至菜園新村的約五百公尺「私家路」,共涉及十多個私人地段,據我們理解,鄉議局只是與最接近菜園新村一段約一百公尺的道路地主達成協議,同一條鄉 村道路上的其他地主會否陸續向菜園村民提出要求,令「路權問題」沒完沒了?3) 菜園新村村民是否要及如何承擔該路段的維修費?4) 路權除了包括永久的行人與行車權之外,是否也包括「掘路權」,令村民可以興建及維修接駁入菜園新村的基礎設施? 三) 菜園村民去年十一月曾答應劉皇發主席,會為解決路權問題付出五十萬代價。儘管現在有「善長人翁」以不明金額「買下」路權再轉贈鄉議局,菜園新村仍然會支付該筆款項,用於對元崗新村及大窩村村民有益的工作上,以示感謝。 四) 菜園村四十七戶在八鄉元崗新村及大窩村附近重建家園,曾一度令當區居民感到疑慮,特別是擔心會加重鄉村道路和排水系統的負荷。錦上路路邊至今仍然掛着反對 菜園新村的橫額。最近,我們欣悉,經過鄉議局協調,兩村村民已向政府表示有條件接受菜園村民建村。菜園村民希望鄉議局能在短時間內安排兩村的村代表和菜園 村民會面,讓菜園村民有機會表達謝意,也了解菜園村民可以怎樣就解決當區問題作出貢獻。 五) 當路權問題能得到清晰、明確和合法的解決方法,令菜園村民可以永久合法地使用,菜園村民將盡快展開新村的建設工作。政府在十二月中後,一直拒絕和菜園村民 見面,我們要求運輸及房屋局官員,盡快和菜園村民開會,協定遷村時間表。在時間表確定前,我們要求政府停止所有強制收地行動。 六) 感謝多月來與村民共同進退的菜園村巡守隊員、感謝市民。四十七戶菜園村民共同買地重建家園,希望以農業帶動在地經濟,一方面盡量恢復社區環境,減低迫遷帶 來的衝擊,一方面推動新界鄉郊的可持續發展。重建家園的路仍然困難重重,我們一定會努力把事情做好,為村民,也為香港建好菜園新村。 石崗菜園村關注組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

扎根土地 守護家園 – 與菜園村村民同行祈禱會

扎根土地 守護家園 與菜園村村民同行祈禱會 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伯後/彼後3:13) 菜園村村民不畏推土機的來襲,守護自己一手一腳所建立的家園,他們珍惜賴以安居的土地、栽種生命的生活。讓我們與村民同行,建設尊重生命、生態及人際關係的家園。 日期:2011年2月12日(六) 地點:尖沙咀五枝旗杆 時間:下午三時至五時 內容:唱詩、訊息分享、分享行動 查詢/報名:25603865(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合辦團體 一代人公社、九龍佑寧堂、回歸基督精神同盟、香港基督徒學會、基督徒關懷香港學會、香港方濟會正義和平組、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社會公義與民生關注委員會

江瓊珠:只要希望,不要承諾

轉自:inmediahk.net (圖片攝影/設計:Ca Ru Choi) 那幾個女孩子被警察抬出封鎖線的時候,眼裡泛著淚光。我想那是直率的情操被人刻意侮辱後的情緒反應。是的,我們都想盡一點力保衛菜園村。誰都知道個 人力量微乎其微,但是今天我們有五六十人,一乘五六十,那個力量就超越了一。超越了基本,就是一種可變的力量,有時大有時小。來菜園村的我們,就是在累積 這個力量。 示威現場有很多位置可以選擇。好多人第一時間跑去抱著鐡柱,那是保衛的象徵。抓著,就是不放棄。我們對美好的人事,都有偏執,希望它永遠長存,一代 一代,讓我們的城市有恆久而美麗的記憶。當權者的想念跟我們不一致的時候,我們能夠做什麼呢?彩雲就二話不說,死命抱著一條鐡柱。我本來和她站在一起,八 八卦卦的說這說那,可形勢稍有異動,她就一個人衝上去做反應。抱緊鐡柱是一種本能。 那年保衛天星,示威者衝擊完警方後,躺在禮賓府前的空地上抗議,準備被抬走。彩雲和寶瑩緊貼一起,躺在人堆中。我正在拍紀錄片,問寶瑩為什麼要衝擊。不就是反抗嗎?她答得極其理直氣壯。面對不公義,我們就得反抗。 反抗有很多形式。唱歌、喊口號、遊行……統統都是反抗。見過高春香喊口號沒有?每次,她都提醒大家,要有力量D,要連續嗌十次。十次之後是十次。要 做的,村民都做了。只等待回應。口號是表述訴求,發自內心,簡單直接。重覆十次,就是怕你聽不到,於是高春香毫不修飾地大聲告訴你。當我們什麼也沒有的時 候,聲音就是最原始的武器。十次又十次,是希望的吶喊,也仿佛是絕望的控訴。 血肉就是我們僅有的抗爭工具。高婆婆,大家在死守,在喊叫時,她在陳述。她說一句,群眾跟她說一句。像小學生跟老師唸課文一樣。隔著一重示威人鏈, 高婆婆對面的,是由警察排列而成的人牆,個個都比她高出半個身。她氣定神閒,語調天真,不亢不卑,有碗話碗有碟話碟──政府我地唔係唔想搬喎,無路又點搬 呢?你俾條路我地行啦……大條道理,這是我聽過的抗議文本中,最清晰,最幽默,最質樸,最溫柔的。我想將來我老了,就以高婆婆做模範罷,不需慷慨陳詞,只 要心無旁鶩目標專注,那麼,那曾經被無數失敗經驗磨蝕的勇氣,或許是會返回來的。那麼,高婆婆曾經失去的一切,或許是會討回來的。 我們就是帶著若有若無的希望來現場支援。時間到了,該發生的就發生。警方和工人都要收工。我們還在擺一副死纏的談判陣勢,喊喊口號而已,警方就開始 做嘢。一個警員走過來收一張梯,何芝君跟他理論,我把她拉開,心想警方要清場,沒有梯會比較安全。結果還是不安全,不旋踵,一道警員人牆壓過來,把示威群 眾衝散,我親眼見著何芝君和兩個女孩子及明哥被警察撞下小斜坡,斜坡上有鐡枝、樹枝和碎石。何芝君被肥厚的明哥壓著,她又壓著比她更瘦削的一對孖女巡守 員。之前何芝君和明哥還拿著咪,叫警察小心前面危險不要衝過來。只是警方不理會群眾的呼籲。示威者瞬間被警察撞低了。 爬起來的何芝君好憤怒。向來不搞個人針對的她,走到警察面前,以結實的眼神,逐個逐個向警察說:shame on you。我想這是無權勢者受到欺壓,維護自我尊嚴的堅強反擊。shame on you,也表示對警察的徹底失望。警察不僅沒有保護市民人身安全,還把市民推下去。本來大家都痛恨國家機器,警察作為個人和作為國家建制,理性的我們分得 很清楚,只是此時此刻,個人已成為機器一部份,我們有一千一百個理由向香港警察說一千一百次shame on you。 或許我們可以問問女長毛雷玉蓮。她一個人來,開始對峙了,她熟練而有技巧地找了一個比較深的地窿,幾乎半個身埋在下面,抱著鐡柱,警察好不容易才把 她扯出來。這次抗爭,她付出的代價是左耳下的頸位,有深深的幾道指痕--那是警察讓示威者就範的慣用伎倆。必然很痛。我看著雷玉蓮一面數落警察一面珊然離 去。 大家都在等候debriefing,她卻不帶走一片雲彩,不跟任何人說再見,走了。好瀟灑啊。她來的目的就是衝擊或被衝擊。寶瑩說得對,衝擊就是反 抗。可我想衝擊還體現著自由,並且是即時的,不需要承諾的,不需要別人付予的。生活上的壓制就是太多。我們反對起高鐡,政府一意孤行要拆村;人家搬村了, 政府又不負責任地留下一攤子問題要村民自行解決。小市民總是處於無可選擇的境地。唯有行動,才能舒展無明的壓抑。從行動中,我們爭取到片刻自由的空間,享 受了人本來應有的權利,所以我們每一次都要來,都要被人抬──這是雷玉蓮的背影訴說的。

報摘|葉寶琳︰大是大非.菜園村民被侵權豈能說合理?

文︰葉寶琳 《明報》,2011年1月31日 張健波總編輯: 您好!貴報於1月25日的社評,題為〈菜園村很特殊,但不應享有特權〉,我作為運動的參與者,眼見村民在既無原居民的特權,和政府以高鐵工程為名, 肆意拆遷的下,艱險之中奮建新村,但竟在上述社評中,被指為享有特權,偷換了村民被侵權的概念,內容更連一些基本事實也搞不清,實在必須和號稱「公信第 一」的《明報》商榷。 在新村路權的爭議上,《明報》說看不到政府有什麼角色可以介入。但事實是︰鄭汝樺在2010年 11月24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說會「聯同鄉議局就土地和路權等問題與其他村民磋商、協調」。 但後來整個路權的傾談過程,菜園村村民只能透過劉皇發充當「消息人士」獲知開價,想找出對口單位都難。政府根本沒有「聯同鄉議局就土地和路權等問題與其他村民磋商、協調」,別說政府怎樣積極介入,就連安排買賣雙方坐在談判桌上的角色,政府根本沒有做過。後來甚至出爾反爾,只強調路權是私人土地交易,拒絕任何介入。 常識告訴我們住房或土地交易是關乎買家和賣家,但菜園村民從來沒見過路權地主,到12月初菜園村買地限期前,更突然出現不明勢力,能夠在背後控制路 權地主開天索價,又要求割地,又要求付款,目的就是有利於路權地主和其背後勢力在新村旁發展丁屋。土地是村民的血肉,菜園村民不能接受割地要求,亦正因這 塊1.2萬呎的土地在菜園規劃上是生態池,可以循環處理村民使用過的灰水,同時發揮舒緩當區水浸問題的蓄水功能。 正如貴報所言︰路權費應該多少才合理,「市價」是一個客觀參考標準。事實上客觀的參考標準是︰在同一條村同一條路,元崗新村起一幢 2100呎丁屋的「路權費」約為3萬,菜園新村的400平方呎17呎高臨時屋,按比例一間的「路權費」約為1萬,47戶菜園村民因此答應總共支付50萬 「路權費」,不明人士的500萬開價,是「市價」的10倍。這叫做合理嗎?菜園村民為何要比同一條路的居民多付10倍路權費? 貴報無謂揣測,村民根本無意請政府「向原地主壓價」,村民要求的,亦正正就是按客觀參考標準,支付路權費用而已。 政府一直將路權問題推卸予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路權原是私人交易,《明報》說外人不應置喙,但今次的路權問題,純粹是私人交易嗎?若公眾知道路權地主是發叔親戚,而發叔又是中間人,事情會是這麼簡單嗎?就算我們相信發叔已盡力協調,但路主及背後不明勢力開天索價,至今仍未解決問題卻是 不爭事實。貴報是否認為,在利益瓜葛千絲萬縷的情況下,村民能被動地解決問題嗎?村民亦只能請政府履行「聯同鄉議局就土地和路權等問題與其他村民磋商、協調」的承諾,難道,這也被理解為村民享有的特權? 政府毀人家園,替村民重建新村才算合理。事實上,政府若拆遷原居民村,必先諮詢原居民,就算拆遷不能避免,政府也會為原居民找官地並用公帑重建新 村,正如去年4月政府就為建蓮塘口岸,撥款5000萬為當地村民搬村,延續他們原有生活方式才是合理做法。菜園村民委曲求全,一手承擔買地、規劃、建築的 工夫,自力「易地建村」,若不是政府推責,也不會導致現今元崗新村與菜園新村的矛盾,路權爭議更不會出現,這算是「合理」嗎? 誠如貴報所言,有道理走遍天下,無道理寸步難行。究竟是誰拖延了誰?菜園村民2月已宣布重建,高官們曾對村民表示,對他們願意放下不遷不拆,而選擇 自力搬村「樂見其成」。若是如此,政府何不盡快批准村民申請之復耕牌?事實倒是政府諸多留難,拖延半年,至9月才正式發信確認復耕資格!昨日政府拖延發 牌,今日村民無村可搬,《明報》卻諉過村民有「長期霸佔公地的特權」,實在是進一步向弱者抽刃。村民已願意犧牲四代家園,成全高鐵,以民主的方式合力建造 新村,嘗試在香港實現擺脫地產霸權的耕住合一方式,現在卻連150米的路權費也要被敲詐,這是特權還是被侵權? 或許香港人被特權者欺壓得太久了,貴報竟然連菜園村民被「侵權」,也能偷換成「享有特權」,或許我們都需要重新學習什麼是基本而合理的權利。新村是村民一手規劃建造,政府也沒有為村民改變過任何政策,今天卻被抹黑,敢問張總,村民何來「享有特權」? 貴報一直是知識分子報紙,理應長公眾知識,而非造謠歪曲事實,執拾權貴牙慧,把合理之事稱為「特權」。張總飽讀詩書,深研政策,了解民間疾苦,又怎可能作出如此結論?報章是天下公器,盼能為黎民作喉舌。 當時高鐵熒光筆一文,張總受盡同業嘲笑,反高鐵參與者的謾罵,《明報》公信第一之名得來不易,請閣下不要輕言放棄。 菜園村民已表明解決路權問題,就會立即搬離,但現實是村民已竭盡己力,但仍無法解決路權問 題,無法建村,現在推土機開到家門,要村民離開,試問他們能到哪裏?村民是被迫留守,根本無意阻礙高鐵工程。整件事上,政府刻意袖手旁觀,製造矛盾。村民 面對政府、鄉事、港鐵,除了守在家園,他們能作什麼?請張總賜教。 最後,我們懇請真心支持高鐵的部分香港人,促請政府介入,算是發點貓哭老鼠的慈悲,向受其所害的人負上最起碼道義責任,讓村民跨越只150米之遙的難關,把政府和村民從僵局帶到盼望的彼岸。 祝 秉持公信 是其是 非其非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 菜園村支援組成員 葉寶琳 敬上 附:菜園村路費 考驗劉皇發──《明報》編輯部回應 1月20日,港鐵承建商到菜園村施工(施工範圍是村民已經遷出的政府土地),示威者與保安員發生衝突;其後,工人因在菜園村拆屋不成被解僱。本報遂 於1月25日發表社評,題為〈菜園村很特殊,但不應享有特權〉,引起一些迴響。我們本諸擺事實、講道理、對事不對人的原則,提出意見,作出評論,現在隨覑 新聞的發展,作出4點補充。 (1)菜園村村民搬村進度,因為路權費爭議,受到阻滯。路權費多少才算合理,應由買賣雙方磋商;若菜園村村民要求政府直接介入「講價」,我們認為不恰當。其性質是否涉及尋求特權,各方可有不同認知。我們的立場是反對特權。 《明報》1月25日社評的相關原文是:接連收地衝突之後,記者採訪村民,他們都表達要求政府介入路權費爭議。路權費是土地價值的一部分,實質就是價 錢,涉及私人土地買賣價格爭議,看不到政府可以什麼角色介入。政府若應菜園村村民要求插手路權費,最大可能是要求原地主減價,但是政府憑什麼向原地主壓 價?其實,我們認為,路權費應該多少才合理,「市價」是一個客觀參考標準,若菜園村村民認為不合理,可以請專業人士或機構(例如仲裁機構)等,作客觀獨立 評估,然後公告周知,讓市民評斷。現在村民強要政府插手,就政府而言於法無據,於理也不合。 (2)劉皇發是關鍵人物。他是行政會議成員,獲政府交託處理菜園村事宜;然而,他於1月27日安排村民與路權擁有人談判,但路權擁有人卻缺席。究竟 是劉皇發無能,政府有眼無珠,所託非人?還是另有內情?劉皇發是鄉議局主席,熟悉新界民風民情,應該是適當人選促使村民與路權擁有人釐定出一個公平合理的 價格。 (3)菜園村事件,基於其特殊性,由賠償、村民復耕意願、買賣土地、搬村安排、村民安置、政府收地等,都備受關注,發展到近期的收地風波,孰是孰 非,正如日前本報社評所說,目前「檢視菜園村收地風波,只有一個標準──就是合理與否。如果合理,就要支持,如果不合理,就要反對」。在社評結尾部分,我 [...]

放映@新春糊士托 ‧ 菜園滾滾來 ﹣大型廢墟藝術節

《鐵怒沿線-菜園紀事》 時間:5/2/2011 (六) 初三 1830 地點:菜園村生活館空地 2009 / 香港 / DVD / 80分鐘 / 彩色 廣東話.中英文字幕 製作:影行者、菜園村支援組 這是一條關於菜園村的片子,紀錄了O九年夏秋之間村民的生活。生活,眨時加進了每星期的村民大會及導賞團,大大小小的請願遊行,還有疑幻似真的政府 諮詢 會。眨時,要將自己前半生的歷史,甚至生活的意義展現出來。眨時,大眾市民認為反拆遷抗爭只是為錢的死結被少少鬆開。眨時,「農業」這兩個字少少出現在香 港人的眼前。(之後反高鐵抗爭、包圍立法會...) 不是最後,高鐵是要蓋了。一O年春夏之間 ,村民正在自己找地、買地、和政府周旋復耕的屋牌,重建家園,一切自己落手落腳。外面的人還以為大家拿了大錢,而且政府還會一手包辦買地起屋!?辛辛苦苦,為的是保持原有耕住合一、大家庭社區、老有所養、動植物共存的生活模式。 村民這份對生活及土地的感情由什麼來承載? 《鐵怒沿線(二)–蓽路藍縷》 時間:6/2/2011 (日) 初四 1830 地點:菜園村生活館空地 2010 / 香港 / DVD / 120分鐘 / 彩色 廣東話 製作:影行者、菜園村支援組 由菜園村到反高鐵經己一年 由不遷不拆到重建菜園村 由只可合資格的上樓到爭取復耕牌 覓地重置,集體搬村 自掏腰包,一力找地買地規劃設計起屋 甜酸苦辣、進退維谷、忑忑忐忐 老村民笑語: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道理不是有說話權的人說了就算的!-我對明報1月25日社評的幾點回應

道理不是有說話權的人說了就算的!-我對明報1月25日社評的幾點回應 文:葉寶琳 (謝友人建議,多加一段)高鐵申請立會撥款前,鄭汝樺大請媒體坐武廣高鐵做公關工程,當時明報社評的「熒光筆論」已成業界佳話,近月菜園村遭迫遷的報導明報固然冷處理,支援組成員朱凱迪被保安襲擊翌日隻未字不提,昨日更大字標題寫工人和村民矛盾,卻無視矛盾主因在政府。 今天(1月25日)明報社評題為〈菜園村很特殊,但不應享有特權 〉,我作為運動的參與者,見村民在原居民的特權,和政府以高鐵工程為名肆意拆遷的特權下,艱險之中奮建新村,竟在此社評中被指為享有特權,內容更連一些基 本事實也搞不清,實在不得不回應。 一、菜園村可以復耕搬村,是很「特殊」? 明報指「村民獲特殊對待,以非原居民鄉村身分,獲政府協助以易地建村復耕方式搬村」,事實上漁農處下的農業遷置計劃(我們俗稱是復耕計劃)已有數十 年歷 史,原意是讓農民可以在農地上建臨時屋(原居民可以建700呎三層高,臨時屋只可以建400呎兩層高),只是特區政府一直賤視本地農業,沒有讓公眾和農民 認識這個原意良好的政策,因此政府讓菜園村民申請復耕,並非專為菜園村民度身安排,只而是一直以來政府都有的政策。相較原居民若遇拆遷卻可獲政府安排搬 村,讓原居民選擇在那塊官地,政府又負擔建造及工程費,這才算是特權吧。 「易地建村」也是村民一手承擔買地、規劃、建築的工夫,因此不論「易地建村」和「復耕」,政府都沒有如明報所言有「協助」的角色,更難言「獲特殊對 待」。(於我而言,運動未能令非原居民和原居民得以平權是遺憾的,兩者平等權利都沒有,明報竟不理事實就菜園村民享有特權?!道理站在那一邊?) 二、菜園村的賠償安置,是很「特殊」? 明報社評說「經過賠償之後,個別村民擁有逾千萬家財,有住客破格獲安排入住公共房屋,有村民收錢後,毋須經過資產審查,獲協助購置居屋單位」。如果 把「不 遷不拆」和「賠償/上公(居)屋」放在村民前選擇,我想沒有一位村民會選擇後者。政府毀人家園,賠人屋舍乃應有之事,領取賠償只是村民可以由此重建家園的 無奈選擇,就算任何一位記者問運房局,相信政府也不會說菜園村有任何一位村民獲「破格優待」。明報竟然突出「個別村民」,而沒去考證其實有更多的村民是需 要再補貼金錢來重建家園的普遍實情,這不是偏頗了事實嗎? 三、菜園村要求政府介入新村路權爭議,是「不合理」? 在新村路權的爭議上,明報說看不到政府可以什麼角色介入。鄭汝樺在10年11月24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說會「聯同鄉議局就土地和路權等問題與其他村民磋商、 協調」,但事實上政府卻常常強調路權是私人土地交易,拒絕任何介入。 常識告訴我們住房或土地交易是關乎買家和賣家,但菜園村民從來沒見過路權地主,前幾個月更突然出現能夠在背後控制地主的不明勢力開天殺價,又要求割 地,又 要求付款。同一條路,其他居民入住時只需要付10000元,另加每月400元的路權費,菜園村民為何要面對「特殊」待遇,比同一條路的居民多付十倍路權 費?既然明報說「市價」是一個客觀參考標準,其實也可以了解一下「市價」是什麼,才應判斷菜園村民是否合理。 整個過程,菜園村民只能透過劉皇發當「消息人士」獲知開價,想找出對口單位都難,我想只有在新界,才會有這麼謊謬的事情發生。不要說政府怎樣積極介入,就 連安排買賣雙方坐在談判桌上的角色,政府都沒有做好。 政府一宜將路權問題卸膊予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路權原是私人交易,明報說外人不應置喙,可是若公眾知道路權地主是發叔親戚,而發叔又是中間人,事情會是這麼簡單嗎?就算我們相信發叔已盡力協調,但路主及背景不明勢力開天索價,至今仍未解決問題卻是不爭事實。 菜園村民已表明解決路權問題後就會搬離,不會阻礙高鐵工程。要求政府介入,很不合理嗎? 有道理走遍天下,無道理寸步難行。究竟是誰拖延了誰?菜園村民二月已宣佈重建,聽運房局官員說高官們對菜園村民願意放下不遷不拆而選擇自力搬村「樂 見其 成」,若是如此,政府可盡快批准申請村民之復耕牌,如是者,我想新村現在已可建成,可是政府諸多留難,至八月才發放可讓村民安置之牌照數目,令整個建村進 度拖延半年!昨日政府拖村民,村民今日無村可搬,明報卻諉過村民有「長期霸佔公地的特權」,實在是進一步向弱者抽刃。 道理站在那一邊,要見事實,講證據,不是說一下就算的! 奇文重溫:<有飛機之快 無機票之貴——武廣高鐵坐後感>

訪問|周聯僑及聽眾回應菜園村開工工人飯碗及安全問題

文:蕃茄 轉自:http://www.inmediahk.net/ 內容擇自《自由風自由 PHONE》1月24日訪問及回應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回應(19:46) 主持:見到你們的聲明,有點疑問。你們指責的對象應是工頭、建築公司才對,沒理由對象是工人。對他們(村民)是住屋問題未解決,對工人是飯碗問題未解決,大家應有階級感情的,對嗎?兩者是否真的直接衝突呢? 周聯僑:首先我要聲明,我哋唔係針對邊個,我哋都同情、理解佢哋的處境,呢啲係政府應該做嘅嘢,係咪?政府未做之前,就唔好叫人開工,既然開左工, 政府或者係警察,就應該有權去保護我哋嘅工友嘅工作安全環境,係咪?而且我哋嘅工友呢,會員投訴成十幾日架嘞,成十幾個電話,你首先要明白我哋呢行,有得 做一日先有人工架,你嘈一嘈之後停左工,佢就可能畀半日人工,可能聽日叫你休息。(主持:甚或沒有工開) 係嘞,佢而家過年,搵到幾百就幾百。嗱,我哋同情你哋、理解你哋,你調番轉頭都要寬容我哋,係咪先?你可以嘈,但係唔好去干擾我哋工作。 主持:但慘喎, (村民)無左間屋喎。 周聯僑:我聽到個女士話呢──解決一條路就解決問題,我哋支持架,政府應該開條路畀人行架。但係呢度呢,我有一個唔贊同嘅地方呢,佢哋唔應該咁樣 ──就係唔好用暴力啦,咁樣妄顧自己安全同埋工人安全嘅行為領導者,嗰條??呢都幾十噸重架,如果冧落去,我唔知後面有無人啦,佢哋自己會受傷架,嗰個工 字下面有個腳架,會撬起架,一陣會好似個斧頭咁斬死人架嘛,呢啲呢你哋要注意呀,係咪?你可以表達你嘅意見,但係你同樣到要容納我哋工友搵食嘅,無問題嘞 ── 主持:我覺得嗰個工人呢,因為判頭鬧佢都做唔到嘢,遇到示威而炒佢呢,我就覺得個責任喺判頭度囉,做唔到又關個工人咩事呢?周生你有無同啲判頭傾過呢?甚至港鐵? 周聯僑:我哋有傾過,港鐵都有傾過,比如講,你半日嗰度呢,佢都應承協調,唔扣人工嘅。但係呢,你做一個判頭佢又死喎,佢簽左合約吖嘛,咁我哋係件 工制,佢蝕得一日蝕唔到兩日畀你,變左我覺得我哋嘅示威人士都應該克制番,用和平嘅、大家雙贏嘅辦法,如果(只欠)一條路,你就同政府講囉,開條路囉,大 家和平咁做。 主持:其實個責任擺喺政府度,條路開左,可以搬村拆村啦。 周聯僑:如果問題係咁簡單,我諗政府應該去做嘅。 主持:但佢而家話唔介入私人事情,覺得可以置身事外咁。 周聯僑:咁我哋有立法會議員架嘛,去抗爭架嘛。 主持:你哋可以幫手同阿發叔講下。 周聯僑:好。查實我哋呢都好慘架,工友投訴我哋,我哋唔可以唔理架嘛,係咪?咁我哋睇到嗰條片──安全主任畀我哋──都要出聱架嘞,如果整到死人冧 樓先出聱,大家又話我哋馬後炮,係咪?就算你反都要反得安全啲啦,係咪先?唔好搞、唔好──自己嘅命都要珍惜,唔好整到自己、父母養到你咁大,我哋工友都 「咩起」(扛起)頭家架,大家應該冷靜番,係咪? 建築業內人士李先生回應(19:52) 李:我是建築業內人士,剛才已全聽了總工會那人(周聯僑)的話,有部分是合理的,有部分我認為是十分不合理的。 不合理的是在工程安排方面,若牽涉收地的情況,是不應這樣由建築商在前線做的。我曾做過些工程是要收地的,我們真的叫作是「做場戲」,首先跟村民說「嗱, 你哋政府係未賠好嘅,咁我哋係只會喺度列隊,一排人喺到,嗱,我哋進-入-地-盤,而村民極-力-抗-爭,咁我哋就會唔入去」,然後收隊、報警,在警察局 我們登記及取得報案號碼,接著用這些資料跟業主辦延期、報「工數」損失。 主持:即是未做好、要罰款等損失,是政府付的嗎? 李:不一定是政府,也可能是業主,我們不管他們的。我作為承辦商,提供人手、資源去做這product,我先要能取得地盤才行,一日未取得地盤,其 實完全不牽涉我在內的,所以你說有人因這情況而被解僱,這已不是工程範疇的事,而是政治的事,例如牽涉工聯會,大家都明白它的背景,是跟政府同一鼻孔出氣 的,那你說現在因工人不能開工而解僱他,我想這地盤以後也沒有工人會開工,為什麼呢?因為(工人知道)「原來你這判頭是這樣的」。我絕不相信香港有任何一 所公司,會因這樣未能收到地而對工人說「我唔出糧畀你,你唔好黎開工」。 況且以這陣子建築業的旺盛情況,請工人是很困難的、真的很難──今天也有新聞報導說沒有人入行──若你再這麼刻薄工人、那兒交通又不方便,我諗要搵人開工都好難。 如說會壓下去判頭身上,那更加不可能,判頭的老闆會跟大判說「你先取得地盤,我才可埋位」,就算今天我找人來協助收地盤,「請你先給我代工數,我給你十人,你亦要給我十人」,若你說只得半工(給半天工錢),那則是判頭「落膈」(侵吞),不關大判的事。 主:即一定是給一工(一天工錢)的? 李:我番得黎地盤、就係一工架嘞。沒可能我的工人肯說「我拿半工罷了,幫你站至12時」,我叫工人鋪石屎半天,也要給他一工的,除非我安排他下午才來,他自己(早上)在另處開工。 主:幸好有你的來電澄清。 李:對,我聽到有些人講的,已不是跟工程有關,我是業內人士、收地情況亦經歷過,沒可能有這情況發生的,呢啲全部係政治嘢嘅考慮黎嘅啫。 主:(他們)又說是負責公司不肯出來之類。 李:公司來說,應該是政府或業主完成收地後,才交給我。現在你仍未收到地,我來這兒──所以我說剛才那人(周聯僑)說的是有對的地方──假如說「安全」,是牽涉我要進入地盤做事的,地盤仍未收到,我怎樣去執行安全的規定呢? 主持:那地盤未收到,工人應拒絕進入、沒理由充當與居民衝突的前線者。 李:一定不可能,只會由警方、地政等完成工作後,我們才就位。 主持:所以奇怪了?一日未收地、(工人)應該是站一旁看的。而(現在是)警方繑埋手。 李:繑埋手的理應是工人呀!他收好地我才就位去欄河,(之後)全部事自己做。但你要先收好地,先讓我安全施工。好像那天在圍網,這麼多人圍著是很危 險的,是不應該開工的,但為什麼勞工處不來拍照呢?我猜如勞工處拿照相機來,全部工人會停手,因為可以罰幾十萬元的,可以召勞工處來的。 主持:你說的很清楚。 李:因為我都係業內人士,我見到呢啲唔公平嘅──頂唔順呀呢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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