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拼」譜生態菜園新村
來自台灣的朋友黃舒楣,早前來訪香港時來過菜園村, 寫了一篇文章,並刊在台灣出版的《綠雜誌》二月號 2011/Vol. 009: 「拼」譜生態菜園新村 Ecovillage Movement in Hong Kong 轉貼在此,文章連結見下: http://jellyfishingstate.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html
隨新界大型基建及新鐵路而起的燎火
來自台灣的朋友黃舒楣,早前來訪香港時來過菜園村, 寫了一篇文章,並刊在台灣出版的《綠雜誌》二月號 2011/Vol. 009: 「拼」譜生態菜園新村 Ecovillage Movement in Hong Kong 轉貼在此,文章連結見下: http://jellyfishingstate.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html
轉自:inmediahk.net (圖片攝影/設計:Ca Ru Choi) 那幾個女孩子被警察抬出封鎖線的時候,眼裡泛著淚光。我想那是直率的情操被人刻意侮辱後的情緒反應。是的,我們都想盡一點力保衛菜園村。誰都知道個 人力量微乎其微,但是今天我們有五六十人,一乘五六十,那個力量就超越了一。超越了基本,就是一種可變的力量,有時大有時小。來菜園村的我們,就是在累積 這個力量。 示威現場有很多位置可以選擇。好多人第一時間跑去抱著鐡柱,那是保衛的象徵。抓著,就是不放棄。我們對美好的人事,都有偏執,希望它永遠長存,一代 一代,讓我們的城市有恆久而美麗的記憶。當權者的想念跟我們不一致的時候,我們能夠做什麼呢?彩雲就二話不說,死命抱著一條鐡柱。我本來和她站在一起,八 八卦卦的說這說那,可形勢稍有異動,她就一個人衝上去做反應。抱緊鐡柱是一種本能。 那年保衛天星,示威者衝擊完警方後,躺在禮賓府前的空地上抗議,準備被抬走。彩雲和寶瑩緊貼一起,躺在人堆中。我正在拍紀錄片,問寶瑩為什麼要衝擊。不就是反抗嗎?她答得極其理直氣壯。面對不公義,我們就得反抗。 反抗有很多形式。唱歌、喊口號、遊行……統統都是反抗。見過高春香喊口號沒有?每次,她都提醒大家,要有力量D,要連續嗌十次。十次之後是十次。要 做的,村民都做了。只等待回應。口號是表述訴求,發自內心,簡單直接。重覆十次,就是怕你聽不到,於是高春香毫不修飾地大聲告訴你。當我們什麼也沒有的時 候,聲音就是最原始的武器。十次又十次,是希望的吶喊,也仿佛是絕望的控訴。 血肉就是我們僅有的抗爭工具。高婆婆,大家在死守,在喊叫時,她在陳述。她說一句,群眾跟她說一句。像小學生跟老師唸課文一樣。隔著一重示威人鏈, 高婆婆對面的,是由警察排列而成的人牆,個個都比她高出半個身。她氣定神閒,語調天真,不亢不卑,有碗話碗有碟話碟──政府我地唔係唔想搬喎,無路又點搬 呢?你俾條路我地行啦……大條道理,這是我聽過的抗議文本中,最清晰,最幽默,最質樸,最溫柔的。我想將來我老了,就以高婆婆做模範罷,不需慷慨陳詞,只 要心無旁鶩目標專注,那麼,那曾經被無數失敗經驗磨蝕的勇氣,或許是會返回來的。那麼,高婆婆曾經失去的一切,或許是會討回來的。 我們就是帶著若有若無的希望來現場支援。時間到了,該發生的就發生。警方和工人都要收工。我們還在擺一副死纏的談判陣勢,喊喊口號而已,警方就開始 做嘢。一個警員走過來收一張梯,何芝君跟他理論,我把她拉開,心想警方要清場,沒有梯會比較安全。結果還是不安全,不旋踵,一道警員人牆壓過來,把示威群 眾衝散,我親眼見著何芝君和兩個女孩子及明哥被警察撞下小斜坡,斜坡上有鐡枝、樹枝和碎石。何芝君被肥厚的明哥壓著,她又壓著比她更瘦削的一對孖女巡守 員。之前何芝君和明哥還拿著咪,叫警察小心前面危險不要衝過來。只是警方不理會群眾的呼籲。示威者瞬間被警察撞低了。 爬起來的何芝君好憤怒。向來不搞個人針對的她,走到警察面前,以結實的眼神,逐個逐個向警察說:shame on you。我想這是無權勢者受到欺壓,維護自我尊嚴的堅強反擊。shame on you,也表示對警察的徹底失望。警察不僅沒有保護市民人身安全,還把市民推下去。本來大家都痛恨國家機器,警察作為個人和作為國家建制,理性的我們分得 很清楚,只是此時此刻,個人已成為機器一部份,我們有一千一百個理由向香港警察說一千一百次shame on you。 或許我們可以問問女長毛雷玉蓮。她一個人來,開始對峙了,她熟練而有技巧地找了一個比較深的地窿,幾乎半個身埋在下面,抱著鐡柱,警察好不容易才把 她扯出來。這次抗爭,她付出的代價是左耳下的頸位,有深深的幾道指痕--那是警察讓示威者就範的慣用伎倆。必然很痛。我看著雷玉蓮一面數落警察一面珊然離 去。 大家都在等候debriefing,她卻不帶走一片雲彩,不跟任何人說再見,走了。好瀟灑啊。她來的目的就是衝擊或被衝擊。寶瑩說得對,衝擊就是反 抗。可我想衝擊還體現著自由,並且是即時的,不需要承諾的,不需要別人付予的。生活上的壓制就是太多。我們反對起高鐡,政府一意孤行要拆村;人家搬村了, 政府又不負責任地留下一攤子問題要村民自行解決。小市民總是處於無可選擇的境地。唯有行動,才能舒展無明的壓抑。從行動中,我們爭取到片刻自由的空間,享 受了人本來應有的權利,所以我們每一次都要來,都要被人抬──這是雷玉蓮的背影訴說的。
文︰葉寶琳 《明報》,2011年1月31日 張健波總編輯: 您好!貴報於1月25日的社評,題為〈菜園村很特殊,但不應享有特權〉,我作為運動的參與者,眼見村民在既無原居民的特權,和政府以高鐵工程為名, 肆意拆遷的下,艱險之中奮建新村,但竟在上述社評中,被指為享有特權,偷換了村民被侵權的概念,內容更連一些基本事實也搞不清,實在必須和號稱「公信第 一」的《明報》商榷。 在新村路權的爭議上,《明報》說看不到政府有什麼角色可以介入。但事實是︰鄭汝樺在2010年 11月24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說會「聯同鄉議局就土地和路權等問題與其他村民磋商、協調」。 但後來整個路權的傾談過程,菜園村村民只能透過劉皇發充當「消息人士」獲知開價,想找出對口單位都難。政府根本沒有「聯同鄉議局就土地和路權等問題與其他村民磋商、協調」,別說政府怎樣積極介入,就連安排買賣雙方坐在談判桌上的角色,政府根本沒有做過。後來甚至出爾反爾,只強調路權是私人土地交易,拒絕任何介入。 常識告訴我們住房或土地交易是關乎買家和賣家,但菜園村民從來沒見過路權地主,到12月初菜園村買地限期前,更突然出現不明勢力,能夠在背後控制路 權地主開天索價,又要求割地,又要求付款,目的就是有利於路權地主和其背後勢力在新村旁發展丁屋。土地是村民的血肉,菜園村民不能接受割地要求,亦正因這 塊1.2萬呎的土地在菜園規劃上是生態池,可以循環處理村民使用過的灰水,同時發揮舒緩當區水浸問題的蓄水功能。 正如貴報所言︰路權費應該多少才合理,「市價」是一個客觀參考標準。事實上客觀的參考標準是︰在同一條村同一條路,元崗新村起一幢 2100呎丁屋的「路權費」約為3萬,菜園新村的400平方呎17呎高臨時屋,按比例一間的「路權費」約為1萬,47戶菜園村民因此答應總共支付50萬 「路權費」,不明人士的500萬開價,是「市價」的10倍。這叫做合理嗎?菜園村民為何要比同一條路的居民多付10倍路權費? 貴報無謂揣測,村民根本無意請政府「向原地主壓價」,村民要求的,亦正正就是按客觀參考標準,支付路權費用而已。 政府一直將路權問題推卸予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路權原是私人交易,《明報》說外人不應置喙,但今次的路權問題,純粹是私人交易嗎?若公眾知道路權地主是發叔親戚,而發叔又是中間人,事情會是這麼簡單嗎?就算我們相信發叔已盡力協調,但路主及背後不明勢力開天索價,至今仍未解決問題卻是 不爭事實。貴報是否認為,在利益瓜葛千絲萬縷的情況下,村民能被動地解決問題嗎?村民亦只能請政府履行「聯同鄉議局就土地和路權等問題與其他村民磋商、協調」的承諾,難道,這也被理解為村民享有的特權? 政府毀人家園,替村民重建新村才算合理。事實上,政府若拆遷原居民村,必先諮詢原居民,就算拆遷不能避免,政府也會為原居民找官地並用公帑重建新 村,正如去年4月政府就為建蓮塘口岸,撥款5000萬為當地村民搬村,延續他們原有生活方式才是合理做法。菜園村民委曲求全,一手承擔買地、規劃、建築的 工夫,自力「易地建村」,若不是政府推責,也不會導致現今元崗新村與菜園新村的矛盾,路權爭議更不會出現,這算是「合理」嗎? 誠如貴報所言,有道理走遍天下,無道理寸步難行。究竟是誰拖延了誰?菜園村民2月已宣布重建,高官們曾對村民表示,對他們願意放下不遷不拆,而選擇 自力搬村「樂見其成」。若是如此,政府何不盡快批准村民申請之復耕牌?事實倒是政府諸多留難,拖延半年,至9月才正式發信確認復耕資格!昨日政府拖延發 牌,今日村民無村可搬,《明報》卻諉過村民有「長期霸佔公地的特權」,實在是進一步向弱者抽刃。村民已願意犧牲四代家園,成全高鐵,以民主的方式合力建造 新村,嘗試在香港實現擺脫地產霸權的耕住合一方式,現在卻連150米的路權費也要被敲詐,這是特權還是被侵權? 或許香港人被特權者欺壓得太久了,貴報竟然連菜園村民被「侵權」,也能偷換成「享有特權」,或許我們都需要重新學習什麼是基本而合理的權利。新村是村民一手規劃建造,政府也沒有為村民改變過任何政策,今天卻被抹黑,敢問張總,村民何來「享有特權」? 貴報一直是知識分子報紙,理應長公眾知識,而非造謠歪曲事實,執拾權貴牙慧,把合理之事稱為「特權」。張總飽讀詩書,深研政策,了解民間疾苦,又怎可能作出如此結論?報章是天下公器,盼能為黎民作喉舌。 當時高鐵熒光筆一文,張總受盡同業嘲笑,反高鐵參與者的謾罵,《明報》公信第一之名得來不易,請閣下不要輕言放棄。 菜園村民已表明解決路權問題,就會立即搬離,但現實是村民已竭盡己力,但仍無法解決路權問 題,無法建村,現在推土機開到家門,要村民離開,試問他們能到哪裏?村民是被迫留守,根本無意阻礙高鐵工程。整件事上,政府刻意袖手旁觀,製造矛盾。村民 面對政府、鄉事、港鐵,除了守在家園,他們能作什麼?請張總賜教。 最後,我們懇請真心支持高鐵的部分香港人,促請政府介入,算是發點貓哭老鼠的慈悲,向受其所害的人負上最起碼道義責任,讓村民跨越只150米之遙的難關,把政府和村民從僵局帶到盼望的彼岸。 祝 秉持公信 是其是 非其非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 菜園村支援組成員 葉寶琳 敬上 附:菜園村路費 考驗劉皇發──《明報》編輯部回應 1月20日,港鐵承建商到菜園村施工(施工範圍是村民已經遷出的政府土地),示威者與保安員發生衝突;其後,工人因在菜園村拆屋不成被解僱。本報遂 於1月25日發表社評,題為〈菜園村很特殊,但不應享有特權〉,引起一些迴響。我們本諸擺事實、講道理、對事不對人的原則,提出意見,作出評論,現在隨覑 新聞的發展,作出4點補充。 (1)菜園村村民搬村進度,因為路權費爭議,受到阻滯。路權費多少才算合理,應由買賣雙方磋商;若菜園村村民要求政府直接介入「講價」,我們認為不恰當。其性質是否涉及尋求特權,各方可有不同認知。我們的立場是反對特權。 《明報》1月25日社評的相關原文是:接連收地衝突之後,記者採訪村民,他們都表達要求政府介入路權費爭議。路權費是土地價值的一部分,實質就是價 錢,涉及私人土地買賣價格爭議,看不到政府可以什麼角色介入。政府若應菜園村村民要求插手路權費,最大可能是要求原地主減價,但是政府憑什麼向原地主壓 價?其實,我們認為,路權費應該多少才合理,「市價」是一個客觀參考標準,若菜園村村民認為不合理,可以請專業人士或機構(例如仲裁機構)等,作客觀獨立 評估,然後公告周知,讓市民評斷。現在村民強要政府插手,就政府而言於法無據,於理也不合。 (2)劉皇發是關鍵人物。他是行政會議成員,獲政府交託處理菜園村事宜;然而,他於1月27日安排村民與路權擁有人談判,但路權擁有人卻缺席。究竟 是劉皇發無能,政府有眼無珠,所託非人?還是另有內情?劉皇發是鄉議局主席,熟悉新界民風民情,應該是適當人選促使村民與路權擁有人釐定出一個公平合理的 價格。 (3)菜園村事件,基於其特殊性,由賠償、村民復耕意願、買賣土地、搬村安排、村民安置、政府收地等,都備受關注,發展到近期的收地風波,孰是孰 非,正如日前本報社評所說,目前「檢視菜園村收地風波,只有一個標準──就是合理與否。如果合理,就要支持,如果不合理,就要反對」。在社評結尾部分,我 [...]
轉自:inmediahk.net 整個早上,菜園村都吹著泥黃色的風。推土機在發哥的農地上深挖,轟轟然,刺耳極了。隔著一道溪流,發哥喊:喂,睇吓有冇挖到我的珍貴樹木。像小朋友 被人欺負,心有不甘,要在口舌上發洩,挽回一點顏面上的尊嚴。我不知道發哥對他的農作物愛得有多深,我踩著叢叢廢棄的蘆薈田來這裡和他們會合時,心裡就特 別不舒服。那些蘆薈還挺壯健,只是封了塵土,應該還有生命氣息,但在推土機層層迫壓下,很快,它就在田間消失,別無選擇。 在溪流旁看推土機動工的還有珍姐。她的農地已經被收了,人還住在菜園村,等待最後的抗爭。我問珍姐你想等到什麼時候,她說不知道。就等他們來囉。我 又不是不想走。冇屋點走呢?政府都應該幫下村民解決問題啦。問題真的很簡單,星期一和警方對峙時,高婆婆就帶領一眾支援者,唱出了要求--政府我地唔係唔 想搬,冇路又點搬呢?冇屋又點走呢?珍姐話就算住中轉屋,政府你都要安排。就是沒有人來關心一下。真的是很容易解決的事情,政府坐視不理,還要透過輿論抹 黑村民。這個政府真的傷透市民的心。我是帶著失望而來的。 他一樣,在網絡上讀到菜園村的抗爭消息,自發而來。全身穿黑,在通往沙地的路上,我問他是那間院校的學生?他腼腆地說我邊似學生呀?後來才知道他是 在按摩中心負責看守儲物櫃(多麼仔細的分工)。上夜班,早上七時放工後就從港島過來。來一次,淨係車費一舊水。對於基層勞工,一舊水是很多的錢,都要來, 「因為這個政府真係好乞人憎。不能讓人尊嚴地過活。」 現場總是很多消息,又說林富昌那邊會有事,又說御花園可能都有地政來。於是TV帶大家走了一轉。好奇怪,御花園收地,收一半唔收一半,將來連車路也 沒有,花農不知如何運貨。地盤隔離種花,可以嗎?好多普通人都會提出的問題,政府漠不關心。一切自生自滅。你頂唔順,就自行引退。政府你想點呀? 我地真係睇唔過眼。所以阿潛都來了。從星期一到今天,每天都來,走堂都來。阿潛在理大讀社會系,見到網上呼籲,就一個人來了。第一次參加社會運動就 被警察抬出封鎖線,多麼深刻的成長印記。我覺得阿潛的社運前途無可限量。阿潛說,感覺好複雜。菜園村好靚,警察好暴力。我們認真地說笑:星期一那天被警察 衝擊得好辛苦。 理大還有一個同學,也是一個人來。我們在行行企企時,他在讀筆記。什麼社會制度與發展之類。菜園村肯定比他手上的文章更有血肉。他來對了。走的時候 我和他同路,他熱誠有禮地介紹自己。說來了好一段日子,以後都會來,即使同學之中,沒有同道,他也不懼孤單,老老實實,一個人來一個人去。 然後又有多多,波叔叫他做靚女。我來的時候她已在,我走的時候她又未離去。因為看不過眼政府這樣對待村民,所以像上班一樣,帶著相機每天準時在菜園村出現,隨時準備抗爭。那天,我還沒認識她,但就是記得她發紅的雙眼,被警方衝擊之後--大概她又是被警察抬了出來。 還有許許多多我不知道名字的男生女生,都來了,帶著潛在的不安與一觸即發的憤怒。 2010年1月28日 (圖片說明:一月二十七日 基督徒團體在菜園村舉行「停止暴力拆村,眾生和平共存祈禱會」,攝影:Wan Hoi Wing)
道理不是有說話權的人說了就算的!-我對明報1月25日社評的幾點回應 文:葉寶琳 (謝友人建議,多加一段)高鐵申請立會撥款前,鄭汝樺大請媒體坐武廣高鐵做公關工程,當時明報社評的「熒光筆論」已成業界佳話,近月菜園村遭迫遷的報導明報固然冷處理,支援組成員朱凱迪被保安襲擊翌日隻未字不提,昨日更大字標題寫工人和村民矛盾,卻無視矛盾主因在政府。 今天(1月25日)明報社評題為〈菜園村很特殊,但不應享有特權 〉,我作為運動的參與者,見村民在原居民的特權,和政府以高鐵工程為名肆意拆遷的特權下,艱險之中奮建新村,竟在此社評中被指為享有特權,內容更連一些基 本事實也搞不清,實在不得不回應。 一、菜園村可以復耕搬村,是很「特殊」? 明報指「村民獲特殊對待,以非原居民鄉村身分,獲政府協助以易地建村復耕方式搬村」,事實上漁農處下的農業遷置計劃(我們俗稱是復耕計劃)已有數十 年歷 史,原意是讓農民可以在農地上建臨時屋(原居民可以建700呎三層高,臨時屋只可以建400呎兩層高),只是特區政府一直賤視本地農業,沒有讓公眾和農民 認識這個原意良好的政策,因此政府讓菜園村民申請復耕,並非專為菜園村民度身安排,只而是一直以來政府都有的政策。相較原居民若遇拆遷卻可獲政府安排搬 村,讓原居民選擇在那塊官地,政府又負擔建造及工程費,這才算是特權吧。 「易地建村」也是村民一手承擔買地、規劃、建築的工夫,因此不論「易地建村」和「復耕」,政府都沒有如明報所言有「協助」的角色,更難言「獲特殊對 待」。(於我而言,運動未能令非原居民和原居民得以平權是遺憾的,兩者平等權利都沒有,明報竟不理事實就菜園村民享有特權?!道理站在那一邊?) 二、菜園村的賠償安置,是很「特殊」? 明報社評說「經過賠償之後,個別村民擁有逾千萬家財,有住客破格獲安排入住公共房屋,有村民收錢後,毋須經過資產審查,獲協助購置居屋單位」。如果 把「不 遷不拆」和「賠償/上公(居)屋」放在村民前選擇,我想沒有一位村民會選擇後者。政府毀人家園,賠人屋舍乃應有之事,領取賠償只是村民可以由此重建家園的 無奈選擇,就算任何一位記者問運房局,相信政府也不會說菜園村有任何一位村民獲「破格優待」。明報竟然突出「個別村民」,而沒去考證其實有更多的村民是需 要再補貼金錢來重建家園的普遍實情,這不是偏頗了事實嗎? 三、菜園村要求政府介入新村路權爭議,是「不合理」? 在新村路權的爭議上,明報說看不到政府可以什麼角色介入。鄭汝樺在10年11月24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說會「聯同鄉議局就土地和路權等問題與其他村民磋商、 協調」,但事實上政府卻常常強調路權是私人土地交易,拒絕任何介入。 常識告訴我們住房或土地交易是關乎買家和賣家,但菜園村民從來沒見過路權地主,前幾個月更突然出現能夠在背後控制地主的不明勢力開天殺價,又要求割 地,又 要求付款。同一條路,其他居民入住時只需要付10000元,另加每月400元的路權費,菜園村民為何要面對「特殊」待遇,比同一條路的居民多付十倍路權 費?既然明報說「市價」是一個客觀參考標準,其實也可以了解一下「市價」是什麼,才應判斷菜園村民是否合理。 整個過程,菜園村民只能透過劉皇發當「消息人士」獲知開價,想找出對口單位都難,我想只有在新界,才會有這麼謊謬的事情發生。不要說政府怎樣積極介入,就 連安排買賣雙方坐在談判桌上的角色,政府都沒有做好。 政府一宜將路權問題卸膊予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路權原是私人交易,明報說外人不應置喙,可是若公眾知道路權地主是發叔親戚,而發叔又是中間人,事情會是這麼簡單嗎?就算我們相信發叔已盡力協調,但路主及背景不明勢力開天索價,至今仍未解決問題卻是不爭事實。 菜園村民已表明解決路權問題後就會搬離,不會阻礙高鐵工程。要求政府介入,很不合理嗎? 有道理走遍天下,無道理寸步難行。究竟是誰拖延了誰?菜園村民二月已宣佈重建,聽運房局官員說高官們對菜園村民願意放下不遷不拆而選擇自力搬村「樂 見其 成」,若是如此,政府可盡快批准申請村民之復耕牌,如是者,我想新村現在已可建成,可是政府諸多留難,至八月才發放可讓村民安置之牌照數目,令整個建村進 度拖延半年!昨日政府拖村民,村民今日無村可搬,明報卻諉過村民有「長期霸佔公地的特權」,實在是進一步向弱者抽刃。 道理站在那一邊,要見事實,講證據,不是說一下就算的! 奇文重溫:<有飛機之快 無機票之貴——武廣高鐵坐後感>
文: 謝冠東 轉自獨立媒體 (原明報社論) 敬愛的張總: 因訂了《明報電子報》,我幾乎每天早上都拜讀社論,感謝您今天再度關注起菜園村。 我很同意您說,我們應幫理。正如您以及A10港聞所言,兩大關鍵矛盾是路權和農作物賠償,這個您們抓得很準確,可是究竟何謂合理?我有不同見解。 先談接駁菜園新村的路權問題。根據朱凱迪所說,使用同一條路的元崗村目前每間丁屋(3層共2100呎),收取路權費約3萬元;菜園新村每屋僅2層共800呎,按比例計算,路權費約1萬元屬合理水平。 而菜園新村共有47間屋,所以約數應為47萬元,這也是劉皇發最初承諾路費上限為50萬元的理由。現時的500萬絕對漫天索價,趁火打劫,毫不合理。 更令人遺憾的是,據朱凱迪在田土廳所查,路權地主其中一人是元崗村村長梁錦庭,而他是劉皇發的親戚。劉皇發根本沒有從中協助,甚至可能從中作梗——當然他從來也沒有誘因去幫助菜園村,其偏幫元崗村民親戚以及其他原居民鄉親父老利益,倒是大有道理。 如果您曾到元崗村視察,會發現村門掛滿血字橫額,排斥菜園新村;元崗村根本是藉故留難菜園村村民,畢竟排外心理不難理解;而推土機已臨門下,菜園村村民前無去路,後有追兵,只有訓街。又或者您可以為菜園村村民,想出另一更合理的萬全之策? 愚見認為,政府為菜園村造成不便,拆毀其村,自然有責任善後,令村民的境況儘量不至於因高鐵工程受損,未知您是否同意?因此政府是有責任處理新村的 瓶頸路權問題——我甚至認為,政府根本有責任建村,而不是讓年逾七旬的老人,臨老再自食其力開田,未知您認為這是否合理?只是朱凱迪等人宅心仁厚,雖然骨 瘦如柴,但仍盡了不該盡的責,新村的事儘量已代失責的政府處理,只欠路權地霸無法處理,才要稍為勞煩政府,做少許應分之事。 我想問問:政府既然可以因高鐵工程以「合理」價錢收取村地,何以不能因高鐵的附屬工程——搬村——以「合理」價錢收取那條元崗村路?這是我認為政府不負責任的地方;而您的社論一方面肯定菜園村之地要收,另一方面卻容讓元崗村路無限索價,我認為屬雙重標準,不合理。 至於農作物賠償,也令很多保育人士為之氣結。 早在去年11月初,保育人士已廣傳一幅圖文並茂的解說,說明政府的荒謬農作物賠償額(見附件)。若您認為農作物賠償合理,難道是您曾到街市查探,得知木瓜樹一棵值6元,粟米一枝賣0.7元?此屬合理? 以我所知的合理是,若有人拆毀您家,損害您家財物諸如五千元的電視,那就應該賠五千元甚或更多,因對方重新添置(在這情況是重新開田)也有麻煩。這 才叫合理。但政府卻連原有的價值也賠償不了,甚至在仍然爭議之時,先行開來推土機,毀滅證據,這不是暴力嗎?車毀田亡,死無對證矣。未知政府這樣的不透明 處理方式,是否也屬值得認可? 總的來說,我要說的理據是政府應做的未做,應賠的未賠。其實政府之無理早已有人更清楚道明,不知您有沒有讀到昨日《明報》馬家輝君和吳靄儀君的專 欄,以及前日《明報》李照興君的專欄,我還是很推薦您一讀(全附於附件),他們都論理,而且比我擅長;而由去年二月高鐵撥款通過至今發生的事,由番茄整理 的朱凱迪《獨媒》專訪,也流暢記述了,值得一讀,他比我了解十倍。相信關心菜園村和社會公義的您,也會很希望了解這段期間的事。 所幸,他未被摔壞腦袋,仍能接受訪問。前港隊柔道教練分析了該名工人的柔道攻擊,並指朱凱迪已屬幸運,屁股著地,否則此招可導致尾龍骨骨折終身殘廢以及頸折死亡。這個故事,您可在這裡讀到。 我們勢孤力弱,資源強弱懸殊,對方的警察更是孔武有力,我們根本不堪一擊。本來我已心如止水,眼看無可挽回,也不想再多插手,枉自傷心——我知道我 的情緒也開始承受不了這些蠻橫無理、剛愎自用和向弱者抽刃,那就無謂為注定失敗的事,多付心理輔導費用。可是,當朱凱迪被襲後,我想我們——包括《明報》 ——實在難以再坐視這種使香港內地化的暴力。 我衷心這樣想,《明報》如準備在社論批評菜園村無理,若能先跟菜園村關注組討論事實,會否較好?那樣報導肯定更為全面,有助維護貴報本已優於同儕的 公信力。很可惜,現在您對弱勢的單方譭言米已成炊,傷害已經造成,儘管我寫了這封信,但我能得到的恩惠,最多只會是您在D4「編輯室周記」略作回應;A4 的矚目地盤,我們的理據是打不進去的。如我的皇仁同學沈旭暉在今日《明報》論壇所結:「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歸根究柢是你們的。」唐英年未必明 白,但我相信您是明白的。 無奈。珍重。 東 附上「有村即走」訴求相片一張。朱凱迪言:「本來以為警察地政會於一月廿四日大舉出動收林富昌的田。我們為了讓警察,記者和市民看清楚菜園村民的願 望, 漏夜做了一個四字大banner:有村即走!柏齊從廿一米高的升降台拍下的,如此美麗的家園也放棄了,政府還要菜園村民怎樣呢?」
錯不在村民,也不在工人,罪在政府! ──抗議官府強拆菜園村,威逼抹黑星斗市民 近 日發生在菜園村的沖突對峙,歸根究底出於政府出爾反爾,背棄了原先對村民作出的「先建後搬」承諾,縱容港鐵暴力強拆石崗菜園村,結果造成多名村民、支援者 及工人受傷。對受傷工人和村民,我們寄予慰問與關心,他們之間原可友愛互持,不幸的磨擦歸因於背信棄義的政府。對妄顧村民及工人身家性命財產的政府,我們 強烈譴責。 去年初,政府為求平息眾怒及博得立法會財委會通過高鐵撥款,曾允諾先建後拆、集體搬村及復耕,由是村民才答應放 棄辛苦建立的家園,讓道高鐵。可是後來政府有見社會氣氛冷靜下來,便過河拆橋,對村民愛理不理。政府原定了本年十月十五日為最後搬遷限期,但卻一直拖拖拉 拉,要村民幾經努力爭取愈半年,到九月才肯給他們發放建村所需的復耕牌,根本沒有給予村民合理的搬遷時間。此外,村民還面對路權問題,連接村口的路被索天 價500萬,完全超出了村民的負擔能力。而那個一年前拍心口說在遷村一事上無限支持的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卻不知所終了! 失 信的政府其後允許港鐵強拆菜園村,並動用大量警力趕走村民及其支持者,實在可恥。更令人憤怒的是政府利用前線工人作擋箭牌,層壓層地用飯碗作籌碼,命令工 人執行強拆,故意製造村民與工人間衝突的局面,目的是要人忘記背後的始作俑者──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大資本家。經過一月廿四日的暴力清場,高春香(菜園村關 注組主席)含淚對記者說:「我們當然明白工人只想搵飯食,而我們村民跟他們一樣,都只是想有一個安居樂業的地方,我們完全體會他們的處境,所以我們希望這 個矛盾不要放在草根階層身上,這是政府和港鐵需要去處理的。」 在受盡強拆驚嚇與欺凌過後,村民仍能清楚指出過不在工人,錯是在政府。他們非常的胸襟與見地實在讓人無比敬佩。 可恨地,此 時一些傳媒卻突然失憶,對政府的責任及承諾隻字不提,反而塑造「高鐵工程延誤打爛工人飯碗」、「菜園村關注組阻高鐵工程累11工人受傷」等分化人心的新 聞,協助政府愚民,手法卑劣。實情是工人和村民都是不公社會制度下的受害者。假如政府有半點良心,考慮過工人的人身安全,從一開始就不應讓港鐵安排工人進 行強拆。 有工會領導指「阻撓行動延誤工程……若以每名工人日薪700元計算,關注組的無理舉動,已令工人失去原本每月 18,200元的穩定收入。」這種說法不盡不實,只會替政府轉移視線,因為讓工人手停口停的罪不在村民,問題出在政府及鄉事委員會在未解決村民搬新村的問 題前仍促港鐵公司派工人到菜園村,令夾在中間的零散建築工人無奈開工。最可恥的是,港鐵管理層在這種局面下仍透過工頭逼使工人充當收地的任務,命令工人築 成人鏈和菜園村材民對峙,結果釀成不必要的衝突。事後,無良僱主更因這種無理的工作安排而解僱工人。然而,親中工會不單沒有譴責特區政府辦事不力,還將責 任推給已受盡壓迫的村民,工會的做法恰當嗎?! 最後,我們為此強烈要求: 1)立刻停止強拆菜園村!停止分化村民和工人! 2)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及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履行當初承諾,馬上會見菜園村村民,並協助他們早日重建家園及搬遷! 3)承建商立刻重新聘用被解僱的工人! 左翼廿一 2011年1月25日 攝影: 謝柏齊 來源: http://www.inmediahk.net/
文:朱凱迪 轉自:inmedia 五年前在天星碼頭外講的民主規劃,五年後在菜園村開花結果。 阿藹對上一篇編輯室周記, 描繪出一張令人憂慮的圖畫:facebook式的動員和資訊生產﹝以菜園村為例﹞,有愈趨封閉、愈鑽愈細眉細眼的傾向,而且不重視運動成果的連結和提升, 公共性不足。人們沉迷於非常局部至外人不明白的「戰役」,不知大範圍的「戰爭」形勢已一落千丈。Fung huen在回應中引用喬姆斯基,提出香港社會運動因為缺乏資源,在各方面都缺乏累積和傳承。肥力和yc的回應則指出兩種具體困境:一是運動員只管向前衝, 卻沒有多花時間經營論述,因此做出來的突破轉眼被主流輿論磨平掉;二是蘊釀動員能量的蹲點式組織工作不夠人做,而正在蹲點的組織者則無餘力搞串連,令社區 運動在同一時間只局限在幾個點上。 各位提出的擔心也是我心之所繫,就趁二○一○年將結束,按我和一班朋友在這幾年做的事,提出一些想法,希望引起討論。 ●將小事公共化成大事:inmedia實踐的來路 沿着我在〈民間記者平台、社會運動起點、還是新聞網站?〉 一文的思路,inmedia﹝或其他網上新媒體﹞其中一個發力點在於:從網上資訊生產開始,繞過現存的資訊流通及權力網羅,建立異議政治的據點,繼而嘗試 開展組織工作。由於地區的資訊流通及權力網羅較小型及防禦力較弱,因此亦較容易開展工作。Imedia提倡透過民間報道介入社會,從逐步培養公民主體性和 行動力的考慮出發,以小見大是順理成章的操作方向。 專業新聞實踐中,「以小見大」是重要的手法:透過報道一時一地一人的事,去展現更大的與公共利益攸關的議題,將個案的公共性盡量發揮。 Inmedia的民間記者以報道地區事件開始,將原來被地區權力網羅壓住的事情﹝互助委員會、業主立案法團、區議會、街坊組織、村代表、鄉事委員會、學 校、社福機構等﹞,提上「全港」的層次,再用新的實踐﹝文化導賞團、跨區派刊物﹞引入地區外的人,以﹝主要是互聯網上的﹞「全港」之力改變地區,同時以改 變地區為改變「全港」的一步。由於香港中央政府高度集權,這套推進邏輯也特別管用,因為決策的都是中環中央政府,地區網絡主要的工作是協助遮蔽議題,讓中 央權力順利運行,因此當對抗性一強,現存地區網絡很容易招架不住,將責任卸給中央,地區社會運動也就成為「全港」關注的焦點。簡言之,香港的集權制導致很 強的槓桿效應──改變地區就是改變香港。 灣仔利東街、深水埗重建區、沙田中文大學幾棵樹、中環天星皇后碼頭、石崗菜園村等都事例都可茲說明。 ○六年初的中文大學「攬樹立人」。 ●地區運動的專注介入不等於沒有公共性或封閉 阿藹和肥力的發言主要是以菜園村為例,就是菜園村搞得太耐,吸去太多人,洗了太多次版﹝包括facebook和inmedia,而且太多動員式文宣,太少討論﹞,用肥力的話是:太專心。 過去幾年,我投入了三次地區社會運動,時間確是愈來愈長: ○六年二月至六月﹝四個月﹞ 沙田中文大學保樹立人 ○六年十二月至○七年九月﹝十個月﹞ 中環天星及皇后碼頭 ○九年二月至今﹝廿二個月﹞ 石崗菜園村 由「四個月」到「十個月」到「廿二個月」,我不認為可以用「太專心」或「太投入」來解釋,而是基於三點,﹝一﹞個別社會運動的發展條件、﹝二﹞近年 地區社會運動的累積、﹝三﹞組織者的經驗累積和能力的提高。三者互相影響,另外我亦要提出三個有關公共性的觀點,﹝一﹞不同性質和長短的地區社會運動能發 揮出不同的公共性,在不同的環節推動社會進步;﹝二﹞無論投入時間的長短,不打算參與地方選舉的外來運動組織者,總會以藉運動影響整個社會為目標,並以此 合理化自己的投入程度;﹝三﹞媒體工作者通常想「講先於做」、「或者講做同時」,但地區運動組織者對公共討論發生的時間不會抱着愈早愈好的想法,有時更傾 向「做完先講」。 用這些觀點去理解菜園村運動,參與者不是因為「太專心」或感情太深而過份投入,卻是因為我們判斷,在目前的形勢和地區社會運動的累積,菜園村運動有 條件讓我們投入、值得我們投入、而我們也有比以往好的能力去投入。以個人為例,當初之所以投入菜園村反拆遷運動,是因為在零八年時,眼見市區重建和歷史建 築保育的角力觸碰不到較大規模的資本主義空間改造,例如公路或鐵路等基礎建設,以及深港融合和珠三角洲一體化等區域層次的規劃,所以希望藉投入菜園村村民 的抗爭,一方面將高速鐵路的規劃問題化,另一面則學習參與居民抗爭和新界鄉郊歷史。我五月開始和菜園村村民一起策劃菜園村導賞團﹝辦了一年多﹞;九月時聯 合慢慢發行動組開始立法會游說工作,逐步將問題提升至高鐵規劃;十一月底的遊行促成了八十後反高鐵青年的出現,運動變成為挑戰香港整體發展路向及政治經濟 權力被壟斷的問題;接着就是由反高鐵停撥款大聯盟策動的群眾運動階段,以一○年一月十六日立法會通過撥款告終﹝或者說延伸至五區公投和反政改方案動員﹞。 在那個關頭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一是挾着反高鐵的餘熱繼續挑戰大尺度的不民主區域規劃或融合大計,二是回到菜園村,與村民一起探求高鐵撥款通過後的出 路。前者行不通,因為香港市民或組織者還沒有習得批判資本主義下大型城市規劃或產業規劃的能力,到反高鐵的群眾動員階段,市民能明白的兩組關鍵詞還是「浪 費公帑」或「功能組別壟斷權力」﹝長毛是少數會從批判資本主義的高度反高鐵的政治人物﹞,因此反高鐵的群眾力量在一一六後順理成章轉化為反政治特權及之後 的反地產霸權運動。 選擇第二條路回到菜園村的,除了原來的地區運動組織者外,還有一班八十後高鐵青年。由於反高鐵群眾運動的力量,菜園村村民得到一個難能可貴的機會 ──非原居民農村集體搬遷,重建耕住合一的生活。這個機會令我們可以沿着利東街、藍屋、深水埗和天星皇后的運動軌迹,把民主規劃從示威口號變成真正可以實 踐的事業。剛才我提到,菜園村運動有條件讓我們繼續投入﹝因為反高鐵運動造就了重建家園計劃的可能﹞、值得我們投入﹝因為能進一步提升由市區重建運動種下 的民主規劃種子﹞、而我們也有比以往好的能力去投入﹝因為在市區運動中已聚集了一些有社區營造經驗的運動員、專業人士,參與規劃這個概念亦早已在熱心市民 中廣泛流傳﹞。當然,政府「唔會咁順攤」,重建家園計劃後來因牌照、買地,現在因路權問題舉步維艱,但這些難關亦正正為我們開啟了了解新界鄉村政治運作的 門路。新界鄉村村代表選舉一直沒有進入公共論域,只是偶爾看到有關村代表選舉的暴力新聞,但是,透過菜園村關注組、再加上新界東北發展關注組和骨灰龕大聯 盟的地區角力,inmedia的民間記者在今屆村代表選舉中將有能力寫出更深入的報道,把長期處於暗室中的鄉事委員會選舉及其在深港融合及新界豪宅化等趨 勢上的關鍵角色牽扯出來。按上述脈絡開展公共議題,用的依然是「以小見大」的手法,只是在群眾運動高潮後的「建立」階段,工作需要更長時間的蘊釀和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