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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不是有說話權的人說了就算的!-我對明報1月25日社評的幾點回應

道理不是有說話權的人說了就算的!-我對明報1月25日社評的幾點回應 文:葉寶琳 (謝友人建議,多加一段)高鐵申請立會撥款前,鄭汝樺大請媒體坐武廣高鐵做公關工程,當時明報社評的「熒光筆論」已成業界佳話,近月菜園村遭迫遷的報導明報固然冷處理,支援組成員朱凱迪被保安襲擊翌日隻未字不提,昨日更大字標題寫工人和村民矛盾,卻無視矛盾主因在政府。 今天(1月25日)明報社評題為〈菜園村很特殊,但不應享有特權 〉,我作為運動的參與者,見村民在原居民的特權,和政府以高鐵工程為名肆意拆遷的特權下,艱險之中奮建新村,竟在此社評中被指為享有特權,內容更連一些基 本事實也搞不清,實在不得不回應。 一、菜園村可以復耕搬村,是很「特殊」? 明報指「村民獲特殊對待,以非原居民鄉村身分,獲政府協助以易地建村復耕方式搬村」,事實上漁農處下的農業遷置計劃(我們俗稱是復耕計劃)已有數十 年歷 史,原意是讓農民可以在農地上建臨時屋(原居民可以建700呎三層高,臨時屋只可以建400呎兩層高),只是特區政府一直賤視本地農業,沒有讓公眾和農民 認識這個原意良好的政策,因此政府讓菜園村民申請復耕,並非專為菜園村民度身安排,只而是一直以來政府都有的政策。相較原居民若遇拆遷卻可獲政府安排搬 村,讓原居民選擇在那塊官地,政府又負擔建造及工程費,這才算是特權吧。 「易地建村」也是村民一手承擔買地、規劃、建築的工夫,因此不論「易地建村」和「復耕」,政府都沒有如明報所言有「協助」的角色,更難言「獲特殊對 待」。(於我而言,運動未能令非原居民和原居民得以平權是遺憾的,兩者平等權利都沒有,明報竟不理事實就菜園村民享有特權?!道理站在那一邊?) 二、菜園村的賠償安置,是很「特殊」? 明報社評說「經過賠償之後,個別村民擁有逾千萬家財,有住客破格獲安排入住公共房屋,有村民收錢後,毋須經過資產審查,獲協助購置居屋單位」。如果 把「不 遷不拆」和「賠償/上公(居)屋」放在村民前選擇,我想沒有一位村民會選擇後者。政府毀人家園,賠人屋舍乃應有之事,領取賠償只是村民可以由此重建家園的 無奈選擇,就算任何一位記者問運房局,相信政府也不會說菜園村有任何一位村民獲「破格優待」。明報竟然突出「個別村民」,而沒去考證其實有更多的村民是需 要再補貼金錢來重建家園的普遍實情,這不是偏頗了事實嗎? 三、菜園村要求政府介入新村路權爭議,是「不合理」? 在新村路權的爭議上,明報說看不到政府可以什麼角色介入。鄭汝樺在10年11月24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說會「聯同鄉議局就土地和路權等問題與其他村民磋商、 協調」,但事實上政府卻常常強調路權是私人土地交易,拒絕任何介入。 常識告訴我們住房或土地交易是關乎買家和賣家,但菜園村民從來沒見過路權地主,前幾個月更突然出現能夠在背後控制地主的不明勢力開天殺價,又要求割 地,又 要求付款。同一條路,其他居民入住時只需要付10000元,另加每月400元的路權費,菜園村民為何要面對「特殊」待遇,比同一條路的居民多付十倍路權 費?既然明報說「市價」是一個客觀參考標準,其實也可以了解一下「市價」是什麼,才應判斷菜園村民是否合理。 整個過程,菜園村民只能透過劉皇發當「消息人士」獲知開價,想找出對口單位都難,我想只有在新界,才會有這麼謊謬的事情發生。不要說政府怎樣積極介入,就 連安排買賣雙方坐在談判桌上的角色,政府都沒有做好。 政府一宜將路權問題卸膊予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路權原是私人交易,明報說外人不應置喙,可是若公眾知道路權地主是發叔親戚,而發叔又是中間人,事情會是這麼簡單嗎?就算我們相信發叔已盡力協調,但路主及背景不明勢力開天索價,至今仍未解決問題卻是不爭事實。 菜園村民已表明解決路權問題後就會搬離,不會阻礙高鐵工程。要求政府介入,很不合理嗎? 有道理走遍天下,無道理寸步難行。究竟是誰拖延了誰?菜園村民二月已宣佈重建,聽運房局官員說高官們對菜園村民願意放下不遷不拆而選擇自力搬村「樂 見其 成」,若是如此,政府可盡快批准申請村民之復耕牌,如是者,我想新村現在已可建成,可是政府諸多留難,至八月才發放可讓村民安置之牌照數目,令整個建村進 度拖延半年!昨日政府拖村民,村民今日無村可搬,明報卻諉過村民有「長期霸佔公地的特權」,實在是進一步向弱者抽刃。 道理站在那一邊,要見事實,講證據,不是說一下就算的! 奇文重溫:<有飛機之快 無機票之貴——武廣高鐵坐後感>

訪問|周聯僑及聽眾回應菜園村開工工人飯碗及安全問題

文:蕃茄 轉自:http://www.inmediahk.net/ 內容擇自《自由風自由 PHONE》1月24日訪問及回應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回應(19:46) 主持:見到你們的聲明,有點疑問。你們指責的對象應是工頭、建築公司才對,沒理由對象是工人。對他們(村民)是住屋問題未解決,對工人是飯碗問題未解決,大家應有階級感情的,對嗎?兩者是否真的直接衝突呢? 周聯僑:首先我要聲明,我哋唔係針對邊個,我哋都同情、理解佢哋的處境,呢啲係政府應該做嘅嘢,係咪?政府未做之前,就唔好叫人開工,既然開左工, 政府或者係警察,就應該有權去保護我哋嘅工友嘅工作安全環境,係咪?而且我哋嘅工友呢,會員投訴成十幾日架嘞,成十幾個電話,你首先要明白我哋呢行,有得 做一日先有人工架,你嘈一嘈之後停左工,佢就可能畀半日人工,可能聽日叫你休息。(主持:甚或沒有工開) 係嘞,佢而家過年,搵到幾百就幾百。嗱,我哋同情你哋、理解你哋,你調番轉頭都要寬容我哋,係咪先?你可以嘈,但係唔好去干擾我哋工作。 主持:但慘喎, (村民)無左間屋喎。 周聯僑:我聽到個女士話呢──解決一條路就解決問題,我哋支持架,政府應該開條路畀人行架。但係呢度呢,我有一個唔贊同嘅地方呢,佢哋唔應該咁樣 ──就係唔好用暴力啦,咁樣妄顧自己安全同埋工人安全嘅行為領導者,嗰條??呢都幾十噸重架,如果冧落去,我唔知後面有無人啦,佢哋自己會受傷架,嗰個工 字下面有個腳架,會撬起架,一陣會好似個斧頭咁斬死人架嘛,呢啲呢你哋要注意呀,係咪?你可以表達你嘅意見,但係你同樣到要容納我哋工友搵食嘅,無問題嘞 ── 主持:我覺得嗰個工人呢,因為判頭鬧佢都做唔到嘢,遇到示威而炒佢呢,我就覺得個責任喺判頭度囉,做唔到又關個工人咩事呢?周生你有無同啲判頭傾過呢?甚至港鐵? 周聯僑:我哋有傾過,港鐵都有傾過,比如講,你半日嗰度呢,佢都應承協調,唔扣人工嘅。但係呢,你做一個判頭佢又死喎,佢簽左合約吖嘛,咁我哋係件 工制,佢蝕得一日蝕唔到兩日畀你,變左我覺得我哋嘅示威人士都應該克制番,用和平嘅、大家雙贏嘅辦法,如果(只欠)一條路,你就同政府講囉,開條路囉,大 家和平咁做。 主持:其實個責任擺喺政府度,條路開左,可以搬村拆村啦。 周聯僑:如果問題係咁簡單,我諗政府應該去做嘅。 主持:但佢而家話唔介入私人事情,覺得可以置身事外咁。 周聯僑:咁我哋有立法會議員架嘛,去抗爭架嘛。 主持:你哋可以幫手同阿發叔講下。 周聯僑:好。查實我哋呢都好慘架,工友投訴我哋,我哋唔可以唔理架嘛,係咪?咁我哋睇到嗰條片──安全主任畀我哋──都要出聱架嘞,如果整到死人冧 樓先出聱,大家又話我哋馬後炮,係咪?就算你反都要反得安全啲啦,係咪先?唔好搞、唔好──自己嘅命都要珍惜,唔好整到自己、父母養到你咁大,我哋工友都 「咩起」(扛起)頭家架,大家應該冷靜番,係咪? 建築業內人士李先生回應(19:52) 李:我是建築業內人士,剛才已全聽了總工會那人(周聯僑)的話,有部分是合理的,有部分我認為是十分不合理的。 不合理的是在工程安排方面,若牽涉收地的情況,是不應這樣由建築商在前線做的。我曾做過些工程是要收地的,我們真的叫作是「做場戲」,首先跟村民說「嗱, 你哋政府係未賠好嘅,咁我哋係只會喺度列隊,一排人喺到,嗱,我哋進-入-地-盤,而村民極-力-抗-爭,咁我哋就會唔入去」,然後收隊、報警,在警察局 我們登記及取得報案號碼,接著用這些資料跟業主辦延期、報「工數」損失。 主持:即是未做好、要罰款等損失,是政府付的嗎? 李:不一定是政府,也可能是業主,我們不管他們的。我作為承辦商,提供人手、資源去做這product,我先要能取得地盤才行,一日未取得地盤,其 實完全不牽涉我在內的,所以你說有人因這情況而被解僱,這已不是工程範疇的事,而是政治的事,例如牽涉工聯會,大家都明白它的背景,是跟政府同一鼻孔出氣 的,那你說現在因工人不能開工而解僱他,我想這地盤以後也沒有工人會開工,為什麼呢?因為(工人知道)「原來你這判頭是這樣的」。我絕不相信香港有任何一 所公司,會因這樣未能收到地而對工人說「我唔出糧畀你,你唔好黎開工」。 況且以這陣子建築業的旺盛情況,請工人是很困難的、真的很難──今天也有新聞報導說沒有人入行──若你再這麼刻薄工人、那兒交通又不方便,我諗要搵人開工都好難。 如說會壓下去判頭身上,那更加不可能,判頭的老闆會跟大判說「你先取得地盤,我才可埋位」,就算今天我找人來協助收地盤,「請你先給我代工數,我給你十人,你亦要給我十人」,若你說只得半工(給半天工錢),那則是判頭「落膈」(侵吞),不關大判的事。 主:即一定是給一工(一天工錢)的? 李:我番得黎地盤、就係一工架嘞。沒可能我的工人肯說「我拿半工罷了,幫你站至12時」,我叫工人鋪石屎半天,也要給他一工的,除非我安排他下午才來,他自己(早上)在另處開工。 主:幸好有你的來電澄清。 李:對,我聽到有些人講的,已不是跟工程有關,我是業內人士、收地情況亦經歷過,沒可能有這情況發生的,呢啲全部係政治嘢嘅考慮黎嘅啫。 主:(他們)又說是負責公司不肯出來之類。 李:公司來說,應該是政府或業主完成收地後,才交給我。現在你仍未收到地,我來這兒──所以我說剛才那人(周聯僑)說的是有對的地方──假如說「安全」,是牽涉我要進入地盤做事的,地盤仍未收到,我怎樣去執行安全的規定呢? 主持:那地盤未收到,工人應拒絕進入、沒理由充當與居民衝突的前線者。 李:一定不可能,只會由警方、地政等完成工作後,我們才就位。 主持:所以奇怪了?一日未收地、(工人)應該是站一旁看的。而(現在是)警方繑埋手。 李:繑埋手的理應是工人呀!他收好地我才就位去欄河,(之後)全部事自己做。但你要先收好地,先讓我安全施工。好像那天在圍網,這麼多人圍著是很危 險的,是不應該開工的,但為什麼勞工處不來拍照呢?我猜如勞工處拿照相機來,全部工人會停手,因為可以罰幾十萬元的,可以召勞工處來的。 主持:你說的很清楚。 李:因為我都係業內人士,我見到呢啲唔公平嘅──頂唔順呀呢啲。

訪問|朱凱廸回應「菜園村再爆衝突」主題 ‎(自由風自由 PHONE 1月24日, 19:05-19:30)

文:蕃茄 轉自:http://www.inmediahk.net/ 朱凱廸回應「菜園村再爆衝突」主題 ‎(自由風自由 PHONE 1月24日, 19:05-19:30) 自由風自由 PHONE 1月24日訪問朱凱廸內容 http://programme.rthk.org.hk/channel/radio/programme.php?name=radio1/ope… 主持:有人說你們貪得無厭、恃寵生驕,請解釋菜園村現在是發生什麼事。 朱凱廸:事情是我們(去年)2月跟政府討論村民的前途可以怎樣,而政府較早前已在立法會表示假如村民希望「有番個屋企」的話,政府是有個農業復耕計劃給他 們做的。我們在2月初時跟政府開會,政府繼續用這政策說明,說「你們希望一起搬、想繼續耕種,這已很聽得很清楚了,不如大家就用這方法去做,我們會找鄉議 局幫大家找地,會盡快發牌照給你,令你可以盡快搬得到村,最好在10月中的搬遷期限前做好啦」,政府自己也有個時間表認為應該是可以做到的,我記得當時曾 有報章報導說買地應該是5月成功的,即是說劉皇發先生這樣說,所以我們是帶著政府提出來的:即是時間表是10月中前起好新村、它會盡快發牌照給我們、發叔 會幫我們盡快找到地,我們在這些承諾下說「好,我們一起搬,沒有辦法,我們犧牲自己的家園成就這條高鐵」。之後發生的事是整件事開始拖延,這拖延的出現是 村民無法把握的,比如牌照,政府本來說很快很快可以辦妥的,結果是什麼時候發牌照呢?它9月才發牌給我們。 主持:是復耕牌? 朱凱廸:對,復耕牌,即可以起屋,9月才發的話,按照政府一開始的拆遷的期限是10月中,只得1個半月,積木都砌唔起啦,係咪?咁當復耕的牌照一遲,遲了 這麼多月之後,所有事都似骨牌般倒下去,因為當沒有復耕牌時,即是你沒有建屋的資格,那又怎樣買地呢?你不敢買地,又怎樣規劃呢?那所有事我們9月開始又 排(工作日程)嘞,那地方面可以拿拿聲買,但買地時又出現很多問題,因為當地原居民村的反對、路權問題,令我們12月才買到地。 主持:「買到」即簽了約、給了錢? 朱凱廸:是,地契也拿到了,問題是你發覺,其實12月買地也是很冒險的事。(當時買地)只是因為政府當時說「我要拆你了,要我暫不拆,你要畀出誠意,真係 要搬村既誠意」,那我們說「政府,我們的地很多問題,例如條路未解決,我們很驚」,政府說「唉,政府有安排啦,驚咩姐?」鄉議局、發叔又說「唉,你驚咩 姐?你先買吧」。買了之後,就出現而家路權價錢飆升、其他類近勒索的一些條件。 主持:現在是地已在了,但無車路入去,是不是這樣? 朱凱廸:其實是有車路的,但用那路時會不會被人禁止我們呢?(主持:這就是路權問題?) 不錯,現在我們就是面對路權問題, 主持:用這路要付出什麼代價? 朱凱廸:用這路要給500萬,或者要將我們剛買回來的地中的12,000呎立即轉賣出去,當中包括一個9,000呎的魚塘,這塘我們已規劃作生態池及魚 池,另有3,000呎是村口的位置,現時對方想用來作丁屋的停車場。這兩個要求我們覺得跟之前發叔說50萬現金就可以解決的說法相差太遠了,我們無法接 受。加上提出這些要求的人根本是一些不明來歷的人,我不明白發叔或政府可以覺得這些是村民可以接受,因為既然你不明來歷,A君可以出來,B可以、C也可以 出來,那村民可以點算呢? 主持:這幾天你們跟地政、港鐵的人有衝突,令人覺得你們不想走才護村。菜園村的村民是否想盡快走的呢? 朱凱廸:菜園村村民是非常想走的,這是由去年2月已經非常想走的。由一開始村民不斷付出心力去討論新村、常去新村看、規劃已做了,村民閒時也會去看自己規 劃了的地,是因為他們看到「雖然我們這個屋企係擺低左,但係我地有一個更好既屋企,係我地自己去合力諗出黎既,將會帶比我地更加好既生活」,所以大家是很 有冀盼地期望新村快些起好。 主持:但現在走不到是因為新村的路權不知何時辦妥? 朱凱廸:沒錯,所以這是我們怕市民誤解我們的地方,所以今天我們造了個很大的橫額,四個字:「有村即走」,有村便立即走了,這是我們昨天村民大會通過的, 這真的是要給市民知道,我們要在這條菜園村抗爭、示威,到底是為了什麼的呢?其實是因為,一、無村,二、後有追兵,那怎能不示威呢?新村又沒有、舊村又沒 有,難道瞓街咩? 主持:你認為可以怎解決這事?你覺得自己解決到嗎? 朱凱廸:其實我們認為這事政府可以很容易解決的,因為在這些新界的村落中,其實政府很多時都會介入去處理一些問題的,比如起路、造渠,很多公務工程,其實 在菜園新村旁的兩條原居民村,元崗新村及大窩村,政府現在打算幫他們起新路、起新村公所、新渠,這些也會涉及收地、借路來使用,所以政府在權力上、或者可 它可以幫助村民的方法是很多的,只要它願意去做。但問題是它現時很不積極,它覺得「點解我要幫你?」每次跟政府開會,我們好像學生見老師,老師問:「喂, 你個進度點呀?」好像交論文,「你的地買了沒有?買了要交那個契去影印,給我們核對」,我們買了地,政府有地政署、註冊署,一查便知了,卻好像我們要交功 課,每一次就像一個老師、一個不好的老師,它不會幫你,不會解釋給你聽、不會幫你令你的功課真的可以做到。 主持:你們提出遇到難題,政府有何表示? 朱凱廸:他們的表示是,這是「私人問題」、政府是不會去解決;另一方面,他們又說收地刻不容緩,這兩樣同時出現,即係叫我地去死。 主持:昨天有工會開記者會,說有工人未能拆屋而被解僱,似乎保衛菜園村的人打破了工人的飯碗,這指控似乎有點奇怪,你有何回應? 朱凱廸:這指控正顯出政府和港鐵的卑鄙,很明顯人人也知道,村民、工人、保安,大家在這沙塵滾滾的菜園村相遇,根本無仇無怨,脫了制服,大家可能在同一叉 燒檔食近叉燒飯,同一個階層的人,現在大家好像穿起了件制服,便好像對立了一般,我們是知道這背後其實正是港鐵想製造出來的假矛盾,他們想製造「嘩,你搞 住工人做野,搞到工人、保安員無飯開,或者保安員頭暈身臖」,這些你見到他們由1月開始轉了這策略,這些策略背後的,其實又是那幾個支取10多萬一個月的 公關。 [...]

明報世紀:菜園/空間抗爭小專題

編按:菜園村村民上月才剛收到政府拖延的復耕牌,村民仍糾纏於買地事宜,距離真正搬村尚有相當時日。十一月的今天,幾十戶老幼平民,多番遭政府恐 嚇,強硬迫遷。地政在村口貼上告示,明天將大規模展開收地行動。兩個活躍空間抗爭的本土青年,陳景輝以政府打壓利東街等民間自救運動、但同時助別村重建為 經,清楚說明政府為何如此害怕民間自力搬村的成功先例。陳劍青則以官方挪用「公義」論述來強推社會分化之機制為緯,為明天隨時發生的「官民衝突」,立下深 思的座標︰公義作為論述主題之衍生,正因為在社會衝突中需要紓解問題、彰顯價值的準則,而非以權力「解決」衝突、壓制弱小。   誰害怕菜園新村? 文  陳景輝 當政府人員聲色俱厲,不惜於菜園新村建立之前,粗暴拆毁現存村落的時候,我想起數月前政府一則沒引起多大注意的新聞公告: 「土木工程拓展署今日(五月二十八日)為打鼓嶺重置竹園村工程進行招標。合約工程包括在打鼓嶺改善一段現有道路、重置區的工地平整工程、建造排水及污水設施、以及道路、輸水管、環境美化及屋宇工程。」 政府的厚此薄彼 話說,為了這個「集體搬村工程」,特區政府特別預算了公帑5100萬,用以協助竹園村村民重置家園。是的,你並沒眼花,在這個案中,政府的手和心都沒放開 「重置家園」四個大字。但是,為什麼同一份尊重和承擔並沒用在菜園村身上?為什麼官員要向已退了一萬步,由「不遷不拆」轉向「先遷後拆」的村民苦苦相逼? 「原居民」和「非原居民」的差別待遇固然是理由,這套土地等級制度致使推土機每每選「非原居民村」來動工,因政府至少可以省回「集體搬村」的工夫或「巨額賠償」,縱然所謂許多「非原居民」已住了好幾個世代,堪稱地方長老。 翻查舊報發現,原來在菜園村問題上,政府也曾考慮,「集體搬村」的出路,但都沒有實行。「據了解」,記者如是寫道:「當局初時考慮,以原村重置解決菜園村問 題,但現行法律並不容許,強行搬村將開先例,並觸及原居民利益,故改為考慮提高賠償額。」(2009年10月22日,《明報》) 我懇請讀者睜着眼看,原來「搬村」的難產,是為了保障「原居民利益」,是為了防止「非原居民」開「先例」。就這樣,形同取消資格,非原居民的「搬村需要」成了胎死腹中的「先例」。 荒誕的是,後來,這段報摘的末尾一句,即「改為提高賠償額」的決定,竟成了人們對於菜園村的普遍印象,以為菜園村運動參與者都佔盡了便宜。隨旋律旋轉的輿 論,還將之定音為「壞先例」。大部份報章讀者根本不知道,賠償費的大部分,主要落入了已不在村落生活的大地主或原居民的口袋,而非希望留在菜園村的老百 姓。然而,「高賠償就是先例」已成功植入大眾腦海,沒有人問這一「先例」到底為誰服務,到底它是否長期生活在菜園村的村民的真實需要。 強政勵治=懼民間自救 在這個背景底下,到了今年二月,菜園村村民作出了集體自力搬村的決定,不再期盼無藥可救的政府,以期由民間開創那一該來而未來的「先例」。那時,政府和鄉議 局都表示歡迎和願意提供協助,因這可以避免一場令政府尷尬的阿凡達式保衛戰。一時間,彷彿問題經已解決,輿論氣氛由尖銳而鬆弛。之後九個月的建村大計中, 大家才驚覺,「新村」並沒叫問題「解決」,而是帶來更多難題。 像頭分不清光和火的飛蛾,村民闖進複雜難解的地方過程,自行 覓地、協商、議價;一切繁瑣,都在「自救」的浪漫名義下,自己解決。今天,「地」雖選好了,但仍兜轉在「交吉」、「路費」等另一堆麻煩之中。只是,為了那 一行將來臨、結合了耕住合一的菜園新村,村民及其支持者是可以不厭其煩的。然而,最叫人無法忍受的卻是「特區政府」,它在反高鐵的氣氛減弱之後,便出來耍 無賴:先是把搬村所需要的復耕牌照,拖延至收地前兩個月才發放;到現階段,政府竟敢企圖粗暴拆村。 政府親手扼殺民間自救運 動,已不是第一次。早幾年,灣仔喜帖街街坊也在市建局無藥可救的情下,通過專業人士協助,由下而上的提出了民間首個「社區規劃案」,但政府沒有接納,且強 行拆街,導致「社區規劃案」難產。同樣的情,鄭汝樺不願看見,新界土地等級制遭受動搖,不願為「非原居民」開集體搬村之「先例」,而在面對民間發起自救、 自行搬村之際,她也看不順眼,更不惜予以打擊。 為什麼不順?很簡單,這許多「先例」縱然只發生在民間,難道它不是說明了現 制中的根本缺陷嗎?難道這不是同時展現出既存土地政策中的根本空白和無能嗎?因此,菜園新村,作為非原居民集體搬村的產物,如同許許多多的民間自救運動, 俱是政府最不能承受的真相,而強政勵治最懼怕的,難道不就是這些帶有先例性質的真相麽? 官口:空間之(不)公義? 文  陳劍青  香港批判地理學會成員,從事發展規劃研究,近年遊走新界北構想本土城鄉關係,準備好與弱勢村民抵抗逼遷和暴政。 回溯:相信不少人在看施政報告直播時,對其社會公義一字的使用也會感到一頭霧水,我坐在電視機旁,當場還以為這無非是一種廣為詬病的公關策略藉以迴避問題, 或者是如「樓換樓」偷換語言概念一樣在牙牙學語。但其後對著報告文本反覆思量,發現社會公義如果真是這麼樣被理解,實在反映著一個真問題——我們的首長或 許真的不理解何謂社會公義。尤其在當報告開首形容「現在新一代則追求社會公義、公民權利及保育環境,這是成熟經濟體系社會發展的必經過程」,把「追求社會 公義」說成是新世代特質的一種,實是陷八、九十後於不義,難道上一代則是因為經濟體系「尚未成熟」就沒有社會公義﹖這的確急需於認知上問個究竟,就算誰還 誰的公道也好。 與衝突無關 社會公義一直是歐美學者熱中探究的主題。在城市地理學者大衛‧哈維《社會公義與城市》這經典讀本裡,對社會公義的不同面向都有著深刻的討論及分析,是回應施政報告中談及社會公義的最佳讀物。 就搬數個相關重點來討論。據哈維的說法,社會公義出現的原因本身是由於人類社會中矛盾與衝突的出現,是過程中需要尋求一些準則、理由來解決問題而成的價值。 相比起施政報告中認為(新一代)社會公義的觀念是從成熟經濟體系「自然演化」而來,這種具社會脈絡的詮釋似乎來得更為可靠。 若然我們承認衝突就是衍生提倡社會公義的前提,那麼報告末章中強調「我們致力調和社會矛盾、實事求是,不斷調整施政方針及政府的角色,以求達至維護社會公 義、市場秩序及保護弱勢社群的目標」就變得能夠理解。面對衝突,作為一個社會規劃者就是要透過彰顯公義的理念、分配來紓解問題。但緊接下來,內容忽然又告 誡香港「面對各方挑戰與競爭,我們沒有分化的本錢」,直接視衝突乃違反城市秩序而非要去面對處理的問題,似乎是在「勸交」多於有提倡公義的想法來根本地處 理問題。 隱藏過程 侵佔空間 社會公義在哈維的理解中並非一套抽象的理念與價值,它總是具有特定的社會過程(Social Process)及空間形式(Spatial [...]

報導|菜園村民林富昌:寧住貨櫃也要耕田!﹝南華早報報道中譯﹞

菜園村民林富昌:寧住貨櫃也要耕田!﹝南華早報報道中譯﹞ 文:朱凱迪 轉自: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7656 菜園村男人責任心重。林富昌三十出頭,女細老婆嫩,為了家人,佢又耕田又做地盤雜工,man爆。呢d先係香港先生。﹝曾德平攝﹞ 編按:《南華早報》應該是全港唯一能夠以這樣的篇幅在港聞版報道社會運動抗爭新聞的報章。 記者chloe lai自去年年中起一直跟進反高鐵和菜園村抗爭,正當很多主流媒體都忘記了誰是壓逼者,紛紛加入指摘村民貪心的行列時,她是少數沒有忘記菜園村村民如何在 不公義的體制下痛失家園的記者。報道引述村民林富昌提到,寧願住貨櫃也要繼續耕田,看得我熱血沸騰。菜園村村民還真有點火氣!這幾個月是重建家園計劃的緊 張關頭,請大家加入「菜園戰友」,密 切留意動員呼籲。我們需要更多人一起行動。 原標題:villagers forced to move for rail link fear they won’t be able to build new homes 記者:chloe lai 出版日期: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 林富昌自八歲起就在父母租下的田地種植蔬菜、水果和花卉,他從來都沒需要問自己是不是真的農夫。但突然間,這成為他極度迫切要回答的問題。這條問題 將決定他和其家人能否有權在自己就要買下的土地上建新房子──現在的家園將要讓路予廣深港高速鐵路工程。除非林富昌和跟他情況類似的村民可以順利建新家, 否則當政府的推土機在四個月後開進菜園村拆毀房子時,有可能會出現激烈的衝突。 現年三十歲的林富昌仍像兒時一樣在田裏幹活,但為幫補家計,有時會到地盤打散工,在地盤打散工會不會令政府否定其真農民資格?林富昌反問:「若果我 不打散工,我怎能賺夠錢養家?」 經過數個月覓地和討價還價,菜園村村民終於在八鄉找到一塊面積十五萬平方呎、價值一千八百萬的農地重建家園,村民還會租更多農地以集體形式耕作。在 香港耕田不需要政府批准,但如果要在農地上起一間四百平方呎的農舍,則要先領取農業牌照。政府上月告訴村民,只有那些能證明自己是真農民的人才有資格取得 牌照,政府也說,如果將來村民不是全職耕種的話,可以收回﹝建屋﹞牌照。但政府沒有解釋清楚,怎樣才算是「真農民」或「全職農民」,林富昌不知道自己在地 盤打散工是否會令他不符資格。 「如果單單種田就能養活我一家,我也想全職耕田。父母那一輩就是這樣做,他們靠耕田養大五個子女。但我不肯定要在還可不可以。」 村民迫切地需要知道答案,因為推土機在十月底就會殺到。村民已表明,除非能夠興建足夠的房子,否則不會離開菜園村。 曾經激烈反對造價六百六十九億的廣深港高鐵的社會運動參與者,現正為村民召集與政府抗爭的力量。村民打算在新村農地經營集體有機耕種,年輕的村民會 分擔多些體力活,年老的村民則負責包裝等輕活。集體重建家園是為了令大家庭可以繼續住在一起,也令幾十年的鄰舍關係得以繼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說政府會彈性處理村民的牌照申請。在七月五日一次立法會會議上,鄭汝樺承諾政府將加快審批牌照申請以趕及十月的死線。但她也 強調申請必須是合情合理的。「若果一個九人家庭要建六間屋,我們就要確保那申請是否合理。」運輸局表示,已經向申請農業復耕的村民提供大量協助,包括尋找 其務農證據及檢視目前的務農狀況。公務員願意陪同村民到菜市場尋找昔日的買手,以證明其農民身份。 但政府官員已經向林富昌暗示,他們一家九口不會全數得到想要的牌照。他們想建三間四百呎的房子,一間給他的父母、一間給他自己的三人核心家庭、一間 給他的弟弟和兩個姊妹。「我有自己的家庭;我當然需要一間獨立的房子。難道要我們九個人住在一間四百呎房子裏?」 禮叔中年時曾當巴士司機和小巴司機。﹝禮叔提供﹞ 七十二歲的葉萃禮﹝禮叔﹞是林富昌的鄰居,他對記者說:「我早跟政府官員說,我不可以全職耕種。我需要村裏的年輕人替我耕。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們會期望一個 七十二歲的老頭全職耕種。」 由於父親葉鈞才是國內的地主,禮叔於一九五三年被迫由廣東的鄉下移民香港。葉老先生比禮叔早兩年到港,他等不到搬村,就在今年年初過世,享年九十五 歲。當父子倆確定再難回鄉生活,便在一九六三年籌集了三萬港元,在錦田買下七千八百平方呎土地。當年在小學教書的葉老先生,在地上蓋了一間七百平方呎的村 屋,並將家園命名為「葉園」。他們種果樹、種菜、養雞和白鴿,除了供自己食用外,也賣出去賺錢。 現在,禮叔又要搬家了。 「我已經七十二歲了。最要緊是發生什麼事時有鄰居幫忙。我不會搬進公屋或居屋。若果他們破壞了重建菜園村計劃,我別無選擇,只能把自己鎖在屋上等他 [...]

石崗菜園村關注組聲明:譴責《東周刊》失實報道抹黑菜園村民

石崗菜園村關注組聲明:譴責《東周刊》失實報道抹黑菜園村民 村民現時以賠償 金自行買地,自行建屋,政府並沒有額外資助一分一毫,村民何錯之有?在政府進一步違背承諾,以拒發牌照阻撓菜園村重建家園計劃的 時候,《東周刊》刊出此一失實報道,以圖抹黑村民,立心不良,做法可恥。 今日蘋果日報、明報和南華早報刊登報道,指因為政府出爾反爾,菜園村重建計劃瀕臨「拋錨」。 二○一○年六月十六日出版的《東周刊》,有題為〈現金居屋復耕地乜都要 揭菜園村關注組賠償舔到盡〉的報道﹝見頁十八至頁廿一﹞。報道引述所謂消息人士或知情人士,發放失實資訊,嚴重損害石崗菜園村關注組及菜園村民的聲譽。石 崗菜園村關注組謹聲明如下: 一﹞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菜園村關注組約二百名成員以拆戶形式「掠」更多賠償。「那班人來自三十幾個家族,正常應遞交三十幾份申請,但他們拆細做 好多戶,最終入了九十幾份申請。」關注組指出,政府的賠償機制是以核心家庭為申請單位,按有人居住的臨時屋數目賠償。每一個住在政府有紀錄臨時房屋﹝包括 列明是人住臨時房屋,以及由禽畜屋改建的房舍﹞的核心家庭,只要符合政府列明的資格,都可申請賠償。整個過程由地政總署人員詳細審核,申請人必須提出居住 證明及與政府人員面談,因此,被迫遷的菜園村大家庭分成核心家庭申請賠償,完全是按政府要求處理,亦只有政府才知道申請賠償的核心家庭數目和名單。《東周 刊》對政府的賠償機制無知,卻以此誣蔑菜園村村民,手段拙劣。 二﹞報道分別引述網上討論區和所謂「消息人士」,替村民高春香、盧明光和馮汝德及家人「計算」賠償。關注組指出,有關資訊並不真確,既沒有客觀證據 支持、亦沒有得到當時人確認。《東周刊》明知如此,仍然以確鑿的語調和表格列出金額,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另外,有關針對關注組高春香家人的說法,例如 「她一家從來不是務農,她爸爸以前在村內開麵檔,母親只拿人家種的菜到市場賣」,亦完全與事實不符。 三﹞報道第廿一頁指「據知高春香曾向有意復耕的村民,每戶收取二千元,聲稱代村民搵地及申請復耕牌,至少八十戶交了錢,但一直未有下文。」政府在一 零年三月十七日亦曾在〈菜園村居民通訊〉中提出類似的指控,暗示關注組提供「收費服務」。菜園村關注組早於三月二十日向村民派發的村民通訊已澄清了一次, 現引述如下:「我們﹝關注組﹞並沒有推廣或提供任何收費服務。菜園村關注組在二月廿二日宣布開展重建家園計劃,有約九十個核心家庭希望參與,以集體方式實 現重建家園。重建家園計劃涉及很複雜的策劃,包括向政府申請賠償及農業復耕牌照、物色和購買土地,以及規劃和設計新社區。最後一項工作,即規劃和設計新社 區的工作,需要專業的規劃師和建築師協助,這裏無可避免涉及一些費用。菜園村關注組在二月底一次村民大會,向村民報告有關情況,並建議每個參與重建家園計 劃的核心家庭交出2000港元,作為集體規劃和設計的開支,該筆款項亦可能作為購地的訂金。該項建議得到在場全體村民的同意,關注組已經向村民強調,若果 某核心家庭申請復耕失敗,將會退還款項。我們強調,這不是『收費服務』,而是參與重建計劃的家庭對公共開支的承擔。」關注組在與運輸局及鄉議局主席劉皇發 會面時,已知會對方有關做法。 四﹞報道指「關注組成員獲得天價賠償仍未肯收手,部分人不合資格還想申請復耕牌,似乎一於『舔到盡』。」菜園村關注組在本年二月初與運輸局取得共 識,八十六個菜園村核心家庭願意以「農業復耕計劃」這個現行政策,自行買地重建家園,並會實行集體農業計劃。當時運輸局高級官員表示:「我們現行政策是可以通過農業復耕,呢樣野係可以俾大家,如果你搵到地,可以俾個臨時的居住牌照俾大 家, 呢樣野係可以做得到的。個問題係點樣可以做得好……」菜園村關注組及一眾參與重建家園 計劃的村民,相信政府的許諾,二月底向政府登記,目標是以賠償金購地起屋重建家園,並以集體農業計劃活化社區。刻下村民已找到合適土地準備購買,政府卻出 爾反爾拖延批出建屋牌照,令重建家園計劃瀕臨崩潰。村民的目標是重建家園,「農業復耕計劃」只是政府強迫我們接受的「方式」,如今《東周刊》將申請農業復 耕形容為「舔到盡」,是助紂為虐,與政府一道欺負菜園村村民。 政府聯同立法會保皇功能組別議員,強逼菜園村村民放棄經營幾十年的家園,村民為政府工程而犧牲,政府本有責任落實能令村民維持原有生活方式和質素的 安置計劃。村民現時以賠償金自行買地,自行建屋,政府並沒有額外資助一分一毫,村民何錯之有?在政府進一步違背承諾,以拒發牌照阻撓菜園村重建家園計劃的 時候,《東周刊》刊出此一失實報道,以圖抹黑村民,立心不良,做法可恥。菜園村關注組對《東周刊》予以嚴厲讉責,要求《東周刊》向菜園村關注組及菜園村村 民正式道歉,並考慮向法院提出起訴以討回公道。 石崗菜園村關注組 二零一零年六月廿一日

菜園村關注組:菜園村重建家園計劃 對政府七大要求

菜園村關注組:菜園村重建家園計劃 對政府七大要求 文:  朱凱迪 轉自: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6247 菜園村關注組今日召開記者會,向外宣布重建家園計劃的詳情,我們邀請了反高鐵大聯盟成員、八十後反高鐵青年、其他地區的「高鐵苦主」、利東街老街坊,以及兩位元朗區區議員﹝jacky攝﹞。 石崗菜園村村民在昨晚舉行的每周村民大會上,確立以盡快推動「重建家園」為主要工作方向。村民目前正積極尋找土地及籌備社區參與規劃工作,已有九十 個「核心家庭」﹝即夫婦與未婚子女﹞參與計劃。為了令菜園村村民在被迫遷後維持現有生活質素,菜園村關注組早在零九年十一月向政府和立法會提出,要在賠償 方案中加入符合「五個護村原則」的安置計劃。我們認為,現在由村民共同提出的「重建家園計劃」是現行政策下最可行的出路,新菜園村並且會成為香港首個有社區參與規劃的生態村。五個護村原則包括: i. 幾十年來建立的家園和社區網絡﹝社區﹞ ii. 與子女共住、老有所依的大家庭環境﹝維持大家庭共住﹞ iii. 幾十年來對菜園村及周圍環境的熟悉感和連繫﹝原區﹞ iv. 耕住合一的生活模式﹝農地與住屋相鄰﹞ v. 幾十年來與植物和動物共融的環境 ●重建家園是不能再退的底線 為了團結最多的村民及開展相關工作,參與重建家園計劃的村民可以擇日向政府「集體登記」,但政府需要首先回應關注組的七項要求。關注組之前曾經在全村做家訪,絕大部分村民均視「重建家園計劃」為最後底線,若果政府不答應要求,絕不會離開菜園村。 自從立法會通過撥款後,政府人員不斷向未登記的村民施壓,他們不單否定「不遷不拆」,也否定「搬村」,並威脅說若果不在二月廿八日登記,將會失去賠 償,令村內老少人心惶惶。另一方面,距離一零年十月的預定清拆日期愈來愈近,堆土機無情,關注組認為有需要盡快尋求出路,以確保村民生活質素,也減輕村內 老人家的擔心,遂着手籌備「重建家園計劃」。 在香港,只有新界「原居民」才有力逼政府在清拆時實行集體搬村,維持社區和生活環境,其餘市民遇上政府或市建局迫遷時,一律逃不掉各散東西的命運。 政府在電視賣廣告說什麼「左鄰右里‧唔使客氣」,倡議街坊互助精神,但他們同時又不斷以不同的理由殺死社區。明知社區網絡對市民,特別是老人家的福祉很是 要緊,那有什麼理由全香港只有「原居民」有資格保住社區?市區居民自利東街抗爭開始不斷爭取規劃參與權和維持社區網絡的市區重建,功敗垂成,到了二零一零 年,石崗菜園村的非原居民社群將盡力延續利東街的精神,把社區參與規劃和重建家園的理想落實。 ●按現行政策,自行買地建屋 關注組知道,政府之所以斬釘截鐵地否定「搬村」,是因為不想改變政策。為了「重建家園計劃」能夠取得實質成功,菜園村村民不介意按照現行政策,通過集體申請「農業復耕計劃」,盡量以自己的能力實現理想。 我們在過去幾星期與村內各家各戶做調查,大部分村民都同意關注組的工作方向,無論已登記或未登記的村民,都希望參與「重建家園計劃」,繼續和幾十年 的老街坊生活在一起。初步統計,約有九十個核心家庭加入計劃。政府人員曾表示,可以按核心家庭為單位申請農業復耕計劃,每個核心家庭興建一間四百平方呎、 十七呎高的平房,換句話說,按復耕計劃重建後的菜園村會有約九十間平房。 除了興建住屋的牌照問題外,還有尋找合適土地、以及賠償是否足以購地建屋的問題。政府拒絕向村民提供官地,只願意透過鄉議局找私人地。菜園村關注組 正積極透過各種途徑物色土地,期望在三月確定新家園的位置,令社區規劃工作得以展開。另外,不是所有參與計劃的村民都有足夠資金買地建屋,關注組要求政府 個別家庭提供協助,譬如提供免息貸款。 ●成立「生態社區營造工作室」 在爭取建屋牌照和尋找土地的同時,關注組已聯同幾位規劃師、建築師和農業界人士成立「生態社區營造工作室」,團隊將在菜園村內設立辦事處,統籌「重建家 園」的社區參與規劃工作。由於菜園村將以「農業復耕計劃」重建家園,農業 / 可持續發展生活 / 生態 / 環保等將是新家園的重要元素。工作室將負責進行社區及空間運用研究、舉辦村民規劃工作坊,逐步與村民一起規劃出新的家園。我們會繼續邀請其他規劃及建築界 朋友加入。 菜園村村民為了延續美好的生活和緊密的社區,為了讓村內老人安享晚年,願意按照現行政策,盡自己的力量重建家園。我們認為,這項工作不單對菜園村重 要,也會令香港市民加深對民眾參與規劃和社區保育的認識,未來的菜園村將成為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經驗。但是,這項計劃要成功落實,必須得到政府的配 合,菜園村關注組要求政府: 一﹞讓菜園村村民以核心家庭為單位獲得復耕牌照,建設一間400平方呎、高17呎的平房,另有100平方呎的廚房廁所; 二﹞提供與目前的條件相若的新牌照; 三﹞為新村安排道路、排污渠、路燈等公共設施; 四﹞為賠償不足以支付買地建屋費的村民提供免息貸款; 五﹞將村內重要樹木遷至新村; [...]

熱到爆炸的討論氣氛:兩篇與《信報》社論商榷的文章

熱到爆炸的討論氣氛:兩篇與《信報》社論商榷的文章 編 按:呢幾個星期,所有捲入高鐵爭議的人全部思辯力和創意爆炸!寫字的、design的、行動的、游說的,每日動輒上萬字的新文章,還有短片、 poster。鎮守facebook兩猛男tam daniel同埋謝冠東,一個擅長連結動員,一個擅長寫給合文章﹝還以一分鐘九十字的速度做立法會逐字紀錄!﹞。阿東上個星期開了與報紙老總就社論辯論的 風氣,跟明報的張健波來回了幾個回合。今天《信報》一篇題為〈拖延非善策 應設監督高鐵工程機構〉的社論,可以商椎之處甚多,阿東和我夾好,一人一篇回應,希望《信報》編輯聽得入耳。如此熱烈的討論氣氛,真的不希望明天/後天就 此戛然終止。 一﹞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信報》社論──〈拖延非善策 應設監督高鐵工程機構〉 立法會本周加開會議,處理廣深港高鐵的撥款申請;據財委會主席劉慧卿表示,目前只需由原來計劃的五節,在星期六加開多一節共六節,用十二小時就可完 成審議。正如我們在一月八日的「社評」中表示,撥款申請可以拖,但高鐵應該建,但綜合上二次議員提出的問題及部分團體的質疑,對有關高鐵的提問其實在過去 二年已反覆多次討論,即使再拖,政府也不可能說服反對的議員;有團體認為既然如此多問題,為何不凍結撥款再議三個月,待問題再論證再澄清之後才投票;表面 上看,這似是「理性」且合乎邏輯的「停一停、想一想」,先擱置爭論、再研究才作決定的方法,但其實再拖下去,我們相信政府也不可能說服持異議的團體,因為 可行性研究內很多工程的決定都有前提假設,如果反對團體質疑政府可行性報告的假設,則再拖延也只是把議會的爭議無限期伸延,最終也未必得到一個肯定答案。 目前態度最激、聲言會圍立法會的「八十後」反高鐵呼聲是根本反對高鐵工程,認為工程破壞了社區、建高鐵並沒有需要;換言之,即使暫不表決撥款,然後再討論 三個月,政府和反對團體達成了「共識」,高鐵可以上馬,但以「反發展」為主導思維的「八十後」仍然不會同意建高鐵,仍然會以不同方法抗爭。 據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去年五月十四日的文件「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最新進展」所載,政府在〇八年五月展開諮詢工作,並與立法會和區議會議員及地 區人士舉行會議,而在刊憲之後,政府收到一百二十個反對個案,其中包括緊急救援站和列車停放處的選址、回收地層、土地補償和安置安排、設立中途站及施工期 間對環境影響等議題,這些議題,都是關注團體現在提出並且反對政府建議的,為何議員當時沒有窮追猛打、或要求政府提供另類方案以供選擇?在近期一次立法會 會議(○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議員對高鐵提出了數項質詢,包括李永達議員提出總站設於西九對油尖旺區交通的影響評估,高鐵佔用西九文化區多少土地面積 作為工地用途?為期多久?有否評估高鐵工程影響西九文化區的整體規劃及設計、拖慢興建區內的文化設施?其後鄭家富議員追問在西九高鐵的發展上,如何平衡發 展商在西九的發展和政府的收益?此外,方剛議員則提出接駁交通工具問題,吳靄儀議員提出一地兩檢問題,劉江華議員提出地下隧道接駁高鐵和佐敦站問題,陳淑 莊議員則提出高鐵佔用臨時工地的問題……。我們不厭其煩列出上述的議員提問,是想說明到了撥款會議前夕,議員都是圍繞着有關高鐵的技術安排和細節提問,除 了吳靄儀議員的問題(一地兩檢)涉及《基本法》而主責官員無法提供明確答覆,其他提問政府早已預備了標準答案—事實上,在過去政府提交的文件內對於各項圍 繞高鐵工程的質疑都作出過具體解釋,議員或許不同意,政府和議員(及反對團體)之間誰也說服不了誰,再拖延才作決定的建議,最終也不會得到一致的答案。 當年興建新機場,中方認為選址赤鱲角問題多多,應該在新界覓址,日後方便連接內地;至於新機場的終點站,也不應設在中環,因為中區是港島心臟,機場 接駁交通樞紐伸至中環,勢必令交通更加擠塞(跟目前高鐵總站設在西九會引起交通問題何其相似?)試想,如果時光倒流,即使不斷拖延不停研究,爭持雙方都不 可能對新機場選址達成「共識」! 現在撥款引起質疑,的確反映政府在諮詢過程做法欠妥,我們認為政府應該在撥款通過後成立高鐵工程監督委員會,讓各方代表包括反對團體加入,繼續提供意見,這也許可以令高鐵的接受程度提高。 二﹞東的回應:〈多傾三個月〉 陳社長: 看了今天的社論,想回應一下。我想不宜拖延的前設,是高鐵應該這樣建;可是如果多傾談三個月,發現替代方案才是最好,省錢省時兼省菜園村,那是否皆大歡喜呢?那前設會不會是錯誤的? 我們要明白,具體資料,是到去年十月末才公佈,三百多頁的運輸影響評估更是在上周才應議員公佈,而黎廣德昨天更在香港電台與鄭汝樺對質,揭破了政府 並未公開可行性報告。局方也從來沒有用他們最喜歡引用的數據,來比較不同方案的經濟效益。根本有很多很根本的問題還未處理,所以多傾三個月,才是公義的。 這不是拖延,而是本應如此,是局方沒有盡責,去提交所需資料。現在只是憑鐵票硬撼,強加傷痛予圍繞立法會的大量市民,製造永難彌補的集體傷痕罷了。 如果當局的功夫做得比較足,雖然撥款最後還是可能會不公義地憑鐵票通過,至少也少予人一個很實在的口實。我認為當議會的組成不公義(試想想,代表我 們文化界的竟是霍震霆),政府甚至有責任去加倍地做好,而不是借助不公平的議會反過來大石壓死蟹,那只是另一種對抗公眾的官議(員)同謀而已。 至於成立監督機構,也是無濟於事,因為它只會按現將通過的方案來監督,該方案將被奉為圭臬,可是如果這個方案本身不善,那又可以怎樣挽救? 到最後,我想提一提菜園村vs高鐵,只是粗疏的政府所製造的假對立,只要如貴報紀曉風所說,車廠設於旁邊石崗軍營的空置用地,至少可以減少毀村的規模,大家也會覺得公正點。 以下是朱凱迪的信,他請我轉寄,我想他比我更揭露了問題的核心…… 祝編安! 東 三﹞迪的回應:〈「爭議不應無限期拖延」 難道現在通過就是合理?〉 讀畢一月十四日的《信報》社論,有幾處希望與編輯商榷: 甲﹞政府不放資訊 責任不在立法會 社論第三段指出議員之前一直不努力質詢,沒有對政府狂追猛打。希望編輯留意,當我們評論香港立法會就某事的討論,不能忘記兩個大背景,一是行政主導 大大限制了立法會能夠主動獲得的資訊,二是立法會內箝制地區直選議員的扭曲組成。就廣深港高鐵的討論為例,立法會議員在政府限制資訊﹝沒有造價估計﹞和各 種誤導下,於零九年年底前根本無法進行有意義的討論。 ●零五至零八年期間,政府沒提供造價作參考,導致議員錯誤地放棄共用通道方案; ●零八年四月至零八年七月討論廿多億元高鐵設計費,多了造價的資訊,但對可能受影響的人數隻字不提; ●零八年十一月至一月,高鐵走線刊憲及反對期,那時知道生活受影響的主要是菜園村村民,社論說「政府收到一百二十個反對個案」,其實有單就菜園村的徵地,政府已收到超過二千封書面反對﹝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文件第十六段﹞。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在零九年五月十四召開公聽會,讓菜園村村民發言。在零九年四月至六月的第二階段反對期,政府再次收到超過13,700封書面反對信﹝零九年十月二十日文件第六十八段﹞,要求修訂高鐵走線,給市民機會討論,但政府充耳不聞。零九年五月十四日是零八至零九年度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最後一次討論高鐵項目; ●政府早於零九年五月已知道高鐵造價大幅升至超過六百億﹝見零九年五月廿八日《經濟日報》﹞,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在九月初復會後已即時要求政府交代造價及提交詳細的財務報告、客運量評估報告等,但政府一直拖至零九年十月下旬才公布造價暴增至669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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